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阳者。足少阳胆经也。胆为东方初生之木。名之曰少阳者。天地之阳气生于黄泉。则草木之根。 勾萌于至阴坤土之中。谓之厥阴。至三阳开泰。阳气透地。则萌芽生动。二月而阳气上腾。以雷霆之鼓。 风雨之润。而草木条达。阳气附于草木而初生。故为之少阳。人身以脏腑居于躯壳之中者为三阴。阳气 由命门而出。为无形之三焦。难经所谓 命门为三焦之原是也。三焦附于肝胆。犹天地之阳气附于草木也。是为少阳。主乎躯壳之里层。由此而 盛阳外布于肌肉而为阳明。行于营卫。达于皮毛而为太阳矣。灵枢经脉篇云。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出走耳前。至目锐后。下颈入缺盆。邪在少阳之经。故目眩而咽干。又云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 且手少阳脉之支者。亦走耳前。至目锐。动则病耳聋嗌肿喉痹。故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伤寒中风。五六日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 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五六日。六经传邪之候也。往来寒热者。或作或止。或早或晏。非若疟之休作有时也。以五六日而 尚往来寒热。则知邪未入阴。犹在少阳也。少阳之脉。虽行身之侧。而其实则躯壳之里层也。向外则由阳 明达太阳而为三阳。表也。向内则躯壳中之脏腑为三阴。里也。少阳居于表里之间。故为半表半里。邪在 少阳。则所入已深。卫气周行一身。故邪气与卫气合则病作。与卫气离则病休。卫气旋转流行。如环无端。 故其寒热之作。必待正邪相遇。所以有往来之不齐也。非若太阳居表之最外一层。营卫所在。邪气入之。 即寒热不休也。其所以寒热者。疟论所谓邪并于阳则阳胜。并于阴则阴胜。阴胜则寒。阳胜则热也。胸胁苦 满者。少阳脉之支者。别锐。下大迎。合于少阳。下颊车。自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 出气街。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邪入其经。故胸胁苦满。或胁下痞硬也。胸胁苦满。故默默不 欲饮食。然邪在半里。为入阴之渐。且少阳与厥阴相为表里。所以如厥阴证之默默不欲食。及饥不欲食。 或腹中痛也。邪热在胸。故心烦喜呕。或但胸中烦而不呕。或心下筑筑然悸动也。或渴或不渴者。寒热往 来。或作或止。即疟论所云或甚或不甚。故或渴或不渴也。邪在半表。故身有微热。少阳之脉下胸中。 邪入胸中而犯肺。故或咳也。或者。或有或无。非必皆有也。大凡邪气在表。表实则当汗解。邪气在里。 里实则当攻下。邪在膈上。将次入里。则当用吐。今邪在半表半里之间。汗之则达表之途远。误汗则 阳气虚而邪必犯胃。恐有谵语烦悸之变生。吐下则内陷之机速。误吐下则正气伤而虚邪内侵。恐有惊 悸之患作。故汗吐下皆在所禁。而以小柴胡汤和解其半表半里之邪也。以下凡称少阳病者。其见证皆具 载此二条中。虽未必全见。或见一二证者。即谓之少阳病也。
    小柴胡汤方
     柴胡(半斤)黄芩(三两)人参(三两)甘草(三两)半夏(半升)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柴胡汤而有大小之分者。非柴胡有大小之异也。盖以其用之轻重。力之大小而言也。大柴胡汤能两 解表里之邪者。以柴胡汤解其半表之邪。而以大黄攻下其在里之实邪。其功力较大。故谓之大。小柴 胡汤。兼能和解半表半里之邪。且可以调护其正气。其功用较缓。故谓之小也。夫小柴胡汤。乃升发 少阳之要剂也。草木得阳气而升发。阳气出地而发生草木。阳气附于草木。故木为少阳。若木得邪气而 抑郁不舒。则少阳之气。不能宣布其发生矣。故六元正纪大论云。木郁则达之。木气条达。则少阳之 气升发。天地变化而草木蕃矣。人身之阳气。由肾水中命门而出。从 三阴而始达少阳。若为邪气所遏。其气不得由阳明而达太阳。邪客其经。所以往来寒热。胸胁满而胁下痞硬。 或呕或渴之证。肝胆受邪。故口苦咽干目眩也。邪在少阳。内逼三阴。达表之途辽远。汗之徒足以败卫亡阳。 少阳虽外属三阳。而入里之路较近。下之适足以陷邪伤胃。汗下俱所不宜。故立小柴胡汤以升发少阳之郁邪。 使清阳达表而解散之。即所谓木郁达之之义也。故少阳一经。惟此一方。无他法也。虽有多证。亦不过因此 出入变化而已。至变证已离少阳。柴胡不中与之。则更用他法矣。虽后人之补中益气汤及逍遥散之类。其升 发清阳开解郁结之义。亦皆不离小柴胡之旨也。方用柴胡为君者。李时珍云。柴胡乃手足厥阴少阳之药。 劳在脾胃有热。或阳气下陷。则柴胡乃引清气。退热必用之药。李东垣谓能引清气而行阳道。伤寒外诸有热 则加之。无热则不必也。又能引胃气上行。升腾而行春令。又凡诸疟。以柴胡为君。随所在经。分佐以引经 之药。十二经疮疽中。须用以散诸经血结气聚。愚按所谓清气者。下焦所升清阳之气也。谓之清阳者。盖谷之 浊气降于下焦。为命门真阳之所蒸。其清气腾达于上。聚膻中而为气海。通于肺而为呼吸。布于皮肤而为 卫气。营运于周身内外上中下而为三焦。附于肝胆而为少阳风木。故清阳不升。内无以达生发阳和之气。所 以外不能驱邪出表矣。阴阳应象论云。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浊气在上。则生胀。此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 因此而东垣有能引胃气上行。升腾而行春令之语。濒湖有脾胃有热。阳气下陷。引清气而退热之用。是下焦 之真阳虚。则当以温补命门为主。下焦之真阳不上行。则当以升发清阳为急。必使阳气营运。清阳出上窍。 浊阴出下窍。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然后阴阳各得其用也。小柴胡汤之用柴胡。 盖取其清阳发腠理也。黄芩者。佐柴胡而彻其热也。藏气法时论云。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故用 人参甘草之甘缓。胆为奇恒之府。其精汁无余。所以藏而不泻。与他腑之传化不同。况少阳为春生之 始气。春气旺则百物皆生。故十一脏皆取决焉。手少阴三焦以气为用。气不旺。则不能运化流行。故以人参助 其升发营运之力也。其在本方。已有因证加减之法。今世俗皆弃人参而不用。以为稳当。乃盲医不知 虚实之故也。惟热盛而邪实者。乃可去之。或有兼证之不相合者。亦可去也。若邪轻而正气虚者。未可概去也。 或邪气虽盛而正气大虚者。亦当酌其去取也。如柴胡桂枝汤。虽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而心下支结。 为外证未去。乃太少兼证。故于小柴胡之半剂。加入桂枝汤之半以两解之。而人参仍不去也。又如柴胡桂枝干 姜汤。虽已发汗而复下之。不为不虚矣。又以胸胁满而微结。但头汗出。往来寒热。非惟少阳之邪未解。 太阳亦未解也。故增入桂枝干姜栝蒌牡蛎。而人参半夏姜枣皆减去矣。又如柴胡加芒硝汤。虽有潮热胃实之证。 以其胸胁满而呕。本属柴胡证。奈以非其治之丸药下之。致成少阳坏病。故但加芒硝而人参仍不去也。更如大 柴胡汤。以太阳病而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亦可谓虚矣。更后四五日而柴胡证仍在。故先与小柴胡汤。服 汤而呕不止。心下反急。郁郁微烦不解者。盖因邪自太阳误下入里。且柴胡证仍在。故仍以柴胡解少阳之邪。 加入大黄枳实。以攻入里之邪。合而为两解表里之剂。然以太阳入里之热邪未去。所以竟去人参也。若此之类。 皆去取之法。仍小柴胡汤之变法也。总之邪气独在少阳。未见有去人参者。若兼太阳表症。及阳明胃实者。未有 不去人参者也。若能得其去取之旨。便能随证加减。无不得心应手矣。半夏辛温滑利。可以去胸胁之满。及痞 硬之邪。即半夏泻心之义。非独治痰蠲饮也。生姜辛而能散。大枣甘而和缓。可以和营卫而调其往来之寒热也。 以一方而该一经之证。苟非灵机活泼。随证转移。曷足以尽其变哉。
    后加减法
     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 伤寒郁热之邪。及中风之阳邪在胸。皆可发烦。邪在少阳可烦。太阳之邪在胸亦烦。以邪热抟聚于胸中而 烦闷。不宜补气。故去人参。外邪犯胃。寒饮聚于胃口则呕。故用半夏之辛温滑利以蠲饮。若不呕。则邪 未犯胃。饮未抟结。故去半夏也。栝蒌实甘寒润燥。降火治咳嗽。故加之以去胸邪而止烦热。李时珍云。 张仲景治胸痹痛引心背。咳唾喘息。及结胸满痛。皆用栝蒌实。乃取其甘寒不犯胃气。能降上焦之火。使痰气 下降也。成氏不知此意。乃云苦寒以泻热。盖不尝其味。随文附会耳。然栝蒌之性滑。半夏亦滑。因栝蒌 甘寒。宜于烦热。半夏辛温。故不用也。 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 半夏辛辣而温热。故不宜于燥渴。栝蒌根苦寒而能彻热生津。故宜加入。增人参者。所以益气而添津液也。 若腹中痛者。去黄芩。加芍药三两。 腹痛为太阴脾病。张元素云。芍药白补赤散。能泻肝益脾胃。酒浸行经。上中部腹痛。与姜同用。温经散 湿通塞利腹中痛。胃气不通。白芍入脾经。补中焦。乃下利必用之药。盖泻利皆太阴病。故不可缺。得甘草为佐。 治腹中痛。热则少加黄芩。寒则加桂。此仲景神方也。李时珍谓白芍益脾。能于土中泻木。赤芍散邪。能行血 中之滞。日华言赤补气。白治血。欠审矣。如此。则丹溪所云腹痛多是血脉凝涩。亦必酒炒用。然止能治血虚 腹痛。余并不治之说。非确论矣。腹痛已属太阴。黄芩寒中。故去之。愚谓太阴腹痛者。合温药治之则可。 若兼阳明胃实。腹满而痛。当用承气汤者。非芍 药所能治。若腹虽痛而有表邪未去者。亦未可用。不可概以芍药为腹痛必用之药也。 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 少阳之经脉下胸中。贯膈属肝络胆。循胁里。邪入其络。故胁下痞硬。去大枣者。恐其甘缓也。牡蛎之加。成 氏谓咸以软坚而已。后人皆附会焉。不知仲景但以之治胁下痞硬。而不用之以治心下痞硬。则知不但咸以软坚。 并可以平肝邪而入少阳之络矣。神农本经不言及此。惟名医别录有治心胁下痞热之语。王好古亦云。以柴胡引之。 能去胁下硬。以茶引之。能消项上结核。以大黄引之。能消股间肿。以地黄为使。能益精涩小便。想亦有所自也。 柴胡龙骨牡蛎汤中。用之以治胸满烦惊。不可转侧。亦所以平木气而解少阳之邪也。岂止咸以软坚之用耶。 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 悸者。惕惕然跳动之谓也。然有心下心中脐下之不同。如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之悸也。脉结代而心动 悸者。炙甘草汤之悸也。发汗过多。叉手冒心而悸者。桂枝甘草汤之悸也。汗出不解。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 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之悸也。发汗后。脐下悸。欲作奔豚者。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之悸也。凡此诸悸。皆太 阳误治之虚邪所致也。即少阳中风。两耳无闻。目赤胸满而烦者。亦因吐下之虚而致惊悸也。虽伤寒脉弦细。 头痛发热者。已属少阳。若误汗之。致胃不和而谵语者。当以小承气和胃则愈。其证似乎胃实。然亦因邪在少阳。 不可汗而汗之。邪乘误汗之虚。陷入于胃。胃不和则烦而悸耳。亦虚邪也。至于三阴之悸。皆阴盛阳虚。可不言 而喻矣。所以阳明一经。实邪居多。故绝无悸病。惟太阳病而小便利者。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 里急之一条。与此义相符。盖以太阳之热邪。 尚未入腑。膀胱无热。故小便通利。里既无热。所以饮水多则水寒停蓄。胃气不得流行。故心下筑筑然悸动也。况于 小便不利者乎。此以少阳虚无之腑。以气为用。邪气犯之则虚。故小柴胡汤中有人参之补。虽非饮水多而致心下 悸。以小便不利。亦必三焦不运。阳气不行。水饮停蓄于胃。故令心下悸也。去黄芩者。恶其寒中也。加茯苓者。 取其淡渗。其性上行而下降。利水而泻下。若小便得利。悸自当止耳。然既去黄芩之寒中。加茯苓之淡渗。 则知中气已寒。倘下焦无火。气化不行。设小便仍不利者。五苓散或可采择也。 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汗愈。 不渴则邪未入里。外有微热则表证未除。去人参者。恐其固太阳之表邪也。然何以知其为太阳之表邪乎。 观加桂去人参。则知为太阳之表邪矣。温覆取微汗。所以解太阳之风邪也。所谓加桂者。乃桂枝。非桂肉也。李东 垣曰。经云。味薄则发泄。故桂枝上行而达表。味浓则发热。桂肉下行而补肾。此但曰加桂而未云桂枝。然以温覆 取微汗推之。知其为桂枝无疑矣。传写脱落。其义可见。 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 有声无痰曰咳。咳者。肺气上逆也。肺为主气之脏。通呼吸而行卫气。若气上逆。则不宜于补。故去人参大枣之甘。 生 姜则不必去也。加五味子干姜者。即小青龙汤之制也。小青龙以水寒伤肺。故以此收肺气之逆。此方用之。其义一 也。但肺寒气逆者宜之。肺热气盛者。未可加也。所谓半升者。非今升斗之升也。以五味子而加半升。令人读之。无不 骇异。以为五味子之酸收。本为难用。宁有即用半升之理。孰知古之所谓升者。其大如方寸匕。以铜为之。上口方各 一寸。下底各六分。深仅八分。状如小熨斗而方形。尝于旧器中见之。而人皆不识。疑其为香炉中之器用。 而不知即古人用药之升也。与陶隐居名医别录之形象分寸皆同。但多一柄。想亦所以便用耳。如以此升之半。 作一剂而分三次服之。亦理之所有。无足怪也。今废而不用久矣。故人皆不知有此。谓即当今升斗之升。所 以骇其用之不当。而曰古方不可治今病也。宜哉。 辨误条辨及尚论。皆作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成无己注本。作伤寒中风五六日。其注中谓玉 函曰。中风五六日。伤寒往来寒热。即是或中风。或伤寒。非是伤寒再中风。中风复伤寒也。即仲景所谓伤 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正或中风或伤寒也。其说颇合于理。当从之。方氏云。脉经作中风 往来寒热。伤寒五六日之后。心烦作烦心。心下作心中。身有作外有。虽传写之不同。其实非二义也。 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前二条。备言少阳经之诸见证。然未必诸证悉备。恐后人必以诸证全见者。方为少阳病。故又立此条。 以申明上文或胸中烦。或渴或腹中痛等诸或有或无之义也。伤寒中风者。或伤寒或中风也。言伤寒中风证中。 凡见少阳证。即为柴胡汤证。即使但见一证。便是邪气已入少阳。不必如上文之诸证悉具也。如但见少阳 本经证。止宜以小柴胡汤主之。若有他经兼症者。仍当以小柴胡为主。而兼用他经药治之。如已见柴胡证。 而有太阳证未罢者。即以小柴胡加桂枝汤主之。如少阳未解。而阳明之里邪已急。则用小柴胡去参甘。 增入大黄为大柴胡汤以两解之矣。又如少阳误治而为坏病。则有柴胡加芒硝汤。及柴胡桂枝干姜汤。 柴胡龙骨牡蛎汤等方。皆一小柴胡汤之变制也。盖 以每见少阳一证。即以小柴胡主治。故称柴胡证也。旧本柴胡汤诸加减方。皆杂入太阳篇中。今悉收置少阳篇内。 以小柴胡为主方而总统之。而以诸方隶其下。俾学人循其序而施治焉。庶或可以希仲景之意。稍得其一二。未可 知也。 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小柴胡汤主之。 四五日。三阳传遍之后也。身热恶风项强。皆太阳表证也。胁下满。邪传少阳也。手足温而渴。知其邪未 入阴也。以太阳表症言之。似当汗解。然胁下已满。是邪气已入少阳。仲景原云伤寒中风。有柴胡证。 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故虽有太阳未罢之证。汗之则犯禁例。故仍以小柴胡汤主之。但小柴胡汤。当从加减 例用之。太阳表证未除。宜去人参加桂枝。胁下满。当加牡蛎。渴则去半夏。加栝蒌根为是。 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者。先用小建中汤。不瘥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阳主表。阴主里。弦主肝邪劲急。涩为营血留滞。故弦属肝邪。涩为阴脉也。寒在半表。卫气不行。营血不贯。 则脉不流利而涩。邪入少阳。肝木气旺。脉来劲急则弦。阳脉涩者。盖轻取其浮候则涩也。阴脉弦者。重按其沉 候则弦也。阳脉涩。则知营卫不和。气血涩滞而邪在半表。阴脉弦。则知邪气半已入里。木旺乘土。太阴受病矣。 太阴脾土。为肝邪所犯。故腹中急痛也。腹中者。足太阴之脉。起于足大趾之端。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 故腹为太阴之部位也。急痛者。厥阴肝木劲急之阴邪伤脾也。藏气发时论云。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又云脾欲缓。 急食甘以缓之。故先用小建中汤之甘。以缓肝脾之急而创建中气也。中气已旺。肝邪当退矣。若犹不瘥者。是少 阳之邪犹未解也。仍与小柴 胡汤主之。以和解其邪。但恐腹中急痛。其中气必寒。成氏去黄芩加芍药之外。或姜桂可加入也。 伤寒五六日。头汗出。微恶汗。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大便硬。脉细者。此为阳微结。必有表复 有里也。脉沉亦在里也。(此句应下文脉虽沉紧)汗出为阳微。假令纯阴结。不复有外证。悉入在里。 此为半在里。半在外也。脉虽沉紧。不得为少阴病。所以然者。阴不得有汗。今头汗出。故知非少阴也。 可与小柴胡汤。设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此条非但别少阳少阴之疑似。推而广之。实六经辨别阴阳之精义也。五六日。邪气入里之候也。 头汗出。邪在阳经也。恶寒为三阴之本证。而三阳之表证。亦皆恶寒心下满者。少阳病有胸满。而少阴 证中亦有胸满。手足冷为少阴。而厥阴有厥深热亦深者。少阳有默默不欲食。而厥阴亦默默不欲食。 唯大便硬。则与三阴无涉矣。诸证杂见。阴阳参错。难于辨认。详察其脉。若但细而未见沉迟者。此 为犹在少阳。但阳微阴盛。阴邪结于里。故有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之阴寒里证。而更有头汗出之阳证在。 以此推之。此为阳微而结。其邪必有表复有里也。若其脉沉。亦邪气在里之脉也。虽手足冷。不饮食。 似乎皆为在里之阴邪。然头汗出。犹为阳证。但阳气微弱耳。何以言之。假令纯阴结。不得复有头汗出 之外证。邪气当悉入在里矣。此因尚有阳经之外证为半在里。半在外。故谓之有表复有里也。所以脉虽沉紧。 尚不得为少阴病。其所以然者。邪在阴经。不得有汗。故少阴证中之汗曰反汗出而为亡阳也。今头汗 出。则三阳之经络皆上至头。三阴之经脉剂颈而还。皆不上头。故知非少阴也。邪气仍在半表半里。是仍 在少阳也。可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设不了了者。设或目中不了了也。若至目中不了了。则邪气已离少阳 而归阳明之里矣。 即阳明中篇之所谓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症。大便难。此为实也。急下之之义。故当用土郁夺之之法。 所以谓之得屎而解也。若未至不了了。则邪气尚在少阳。未可妄下也。 辨误尚论谓阳微结者。阳邪微结。未尽散也。以方注作阳气衰微。故邪气结聚为大差。云果尔。则头汗 出为亡阳之证。非半表半里之证矣。果尔。则阴结又是阴气衰微矣。愚窃谓阳微结三字。而以阳邪微结解之。 是以微结二字联讲。故以阳气衰微为误。然则下文汗出为阳微句之阳微二字。又当作如何解。若以头汗出为 亡阳。则太阳上编脉浮动数条中之但头汗出。余无汗。剂颈而还者。及阳明篇中之但头汗出。身无汗。 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者。皆为亡阳证邪。更以阴结为阴气衰微。则又是以曲作直。指鹿为马之谈矣。 岂知仲景本意。谓伤寒本应无汗。以卫阳衰弱。阳气不固。所以头汗出而微恶寒。故云汗出为阳微。以见虽 有手足冷。心下满。口不欲食之阴寒里证。而尚有汗。出恶寒在表之阳邪。非纯阴结也。假令纯是阴邪内结。 不得复有外证。当悉入在里矣。以阳气虽微。而其阳证尚在。故为半在里半在外也。如此。则为阳气衰微而 阴邪内结也明矣。岂可强词夺理。谬以汗出为亡阳之证。阴结为阴气衰微乎。平心论之。是邪非邪。况目 中不了了。自有阳明原文具在。宁可又以大柴胡为和法乎。 伤寒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肝乘脾也。名曰纵。刺期门。 此二条。又示人以病无定例。法无定法。于艰难疑惑之中。另辟手眼。即内经所谓揆度奇恒之类也。腹满。 足太阴脾病也。谵语。足阳明胃实也。腹满为脾脏寒。有可温之理。谵语则胃家热。又有可下之机矣。寸口。 气口也。气口为手太阴之脉。乃主气之脏。营卫之气。五十度而复会于手太阴。故为胃气之脉。而胃为水谷之海。 五脏六腑之大源。五味 入口。藏于肠胃。以养五脏气。皆变现于气口。今气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皆邪气在表之脉也。 论证则邪不在表。言脉则邪不在里。况太阴篇之腹满。全无可汗之法。即阳明篇之腹满。若脉浮而紧者。 亦无可下之条。脉证参差。艰于施治。深察其故。若果邪气在表。不应寸口独浮独紧。脉尚浮紧。邪当在表。 亦不应腹满谵语。唯仲景知其邪犯中焦。所以独变现于气口。故命之曰。此肝乘脾也。谓之肝乘脾者。 乘其所胜也。以木性本能制土。乃五行生克之常。于理为顺。于事为直。故名之曰纵。纵者。纹理顺直之谓也。 既无汗下之法。又知肝木克制脾土。故以泄肝为治。期门者。足厥阴肝经之募穴也。其脉起于足大趾之大敦穴。 终于乳下巨阙两旁各四寸半之期门穴。自此内入。则属肝络胆矣。故刺之以泻其盛。所谓随其实而泻之。 则其气平而邪自解矣。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其腹必满。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伤寒发热。乃已发热之伤寒也。啬啬恶寒。风邪在表也。大渴欲饮水之证。上编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 有表里症。故渴欲饮水。此邪犯太阳之里而渴也。又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欲得饮水。此因大汗出后。 胃中津液干燥而渴也。上文风寒并感之渴欲饮水。及阳明篇之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皆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等俱无表证而热邪入胃之渴也。今发热而啬啬恶寒。则邪犹在表。大渴欲饮水。则邪又在里。以表邪如此之盛。 或兼见里证者固有之。然未必有若此之里症也。里症如此之甚。表邪未解者亦有之。而未必犹有若此之表证也。 其所以然者。虽系伤寒发热而啬啬恶寒。乃营卫不和之证也。盖以肺主皮毛而通行营卫。肺脏受邪。皮毛不密。 故啬啬恶寒也。大渴欲饮水者。注家俱谓木盛则热炽。非也。其腹必满。岂独饮水而后满乎。腹满本为脾病。经脉 别论云。饮入于胃 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岂有所谓大渴 欲饮水之证乎。此因肝木克制脾土。故知其腹必满。以脾病而不能散精。无以上输于肺。则肺气困弱。 何以朝百脉而输精于皮毛乎。是以啬啬恶寒。大渴欲饮水。以润其枯涸也。此所谓肝乘肺者。肺本金藏。 肝木之所受制。焉能乘之。以肝木之旺气。乘克土之胜。贾其余勇。来侮困弱之肺金。于理为不顺。 故谓之横。若肺能自振。终不为木所侮。其气自能行营卫。通皮毛而自汗出。则发热恶寒当解。能通水道。 输膀胱。则小便利而腹满当消。故曰其病欲解。若未得解者。刺期门以泄肝邪之旺。则脾肺之围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