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症为外感证中之最剧。其毒厉之气。往往夭札人性命。而仲景伤寒论中。于六经之证治。 则言之。谆谆详尽。绝无一字论及症者。何也。其意盖以中风伤寒。及温病痉湿等症。皆人 所自致。犹天地之气。冬月温暖。不能闭藏其来复之阳。少阳之生气不布而疾疫饥荒。人身之肾。属坎而为冬脏。 真阳藏于两肾寒水之中。若失精泄汗。寒水包藏之气受伤。则藏阳败泄。少阳之气不能升发。而卫外之阳气不密。 风寒温暑之邪。皆可乘虚而入。生气通天论所谓顺之则阳气固。虽有贼邪。弗能害也。失 之则卫气解散。此谓自伤。气之削也。又云。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是故。阳因而上。卫 外者也。又云。阳者卫外而为固也。寒水伤则阳不固。阳不固则外气入。故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此皆 外感之内因也。故有内因则病。无内因则邪气不能入。故云虽有贼邪弗能害。仲景所以名之曰伤寒论。而 不曰中风温暑论也。叔和不达其旨。谬以冬伤于寒为伤寒。故有寒毒藏于肌肤之说。为千载之误。至于疫病 则不然。与伤寒大异。其有内因者固病。而无内因者亦病。何也。疫病之传染。或一乡之内。或一里之中。 甚至连州跨郡。沿门阖境。溅染缠绵。老幼皆然。床连枕藉。烟火寂然。病气盈室。亲故不敢入其门。 役不敢近其处。至于死丧相继。腐载途。若此者。岂皆尽有内因。乘虚而入邪。皆因疫气沾染所致耳。 所谓疫者。乃天地郁蒸之气。如秋行夏令。冬行春令。春行初夏之令。全无闭藏清肃之气。纯是温暖不正之邪。 人在气中。感触而成瘟疫。一人始之。其毒厉之气。从鼻息而入。其水土之邪。从食饮而入。病则脉颇相同。 症颇相类。遂相传染。蔓衍牵连。如水之HT至。如火之延烧。一时难止难灭。如天下之大工大役。无能免者。 故谓之疫。其病状虽有不齐。大概皆发疹。所以为时行疫气之所致。非伤寒条例中病。故论中但有中 风伤寒。温暑痉湿之病。而无发一证也。然发时疫。以仲景之用心。岂竟弃置而弗论哉。夫仲景所撰。 原云伤寒卒病论合十六卷。以理度之。必非漫然弃置。大约在卒病论六卷之中。其六卷既失。遂至遗亡 而不得见耳。顾名思义。盖以忽然得之。故曰卒病。时疫乃厉气所染。非积渐所致。岂非卒病乎。后人以 卒病疑为杂病者。大谬不然之论也。观其附于伤寒论之后。必非 杂病之缓而可待者。故知其为卒病无疑也。然而疹之发。皆因时行之一气所使。非关人事。所以一 人始之。则凡病者皆然。若无此气。则虽有时行之他病。而绝无疹矣。朱奉议活人书第十三问云。夏 月天气大热。玄府开。脉洪大。正宜发汗。但不可用麻黄桂枝热性之药。须于麻黄桂枝汤中。加石膏黄 芩知母升麻。不加则转助热气。便发黄。此论颇合大青龙之义。未为不可。其他谬说。及节庵陶华 所云误投热药。或当汗不汗。当下不下。汗下未解所致。皆不经之论也。夫黄皆时疫之气。其发越之候。 迟速不齐。有六七日而出者。有十日半月而出者。更有寒热头痛表证既解之后。重复发热而出者。有 始终不得出而死者。此等或可委之于用药之误。至有才见发热。并未服药。不二三日而斑点即见者。 岂亦误用麻黄桂枝辛热之药而然邪。亦有春秋并无天时之大热。及隆冬尽遇严冽之寒天。而亦发者。岂 亦夏月天气大热而然邪。若云玄府开。则已汗自出。脉洪大则已属阳明。又非玄府紧闭。脉浮紧可汗 之寒邪表症矣。而云正宜发汗。则仲景之法已乱。六经之序已淆。且不论伤寒中风温暑。又不分寒热 虚实而概加诸药。使后人颠倒错乱。其可谓之活人书乎。全生集乎。总由卒病论六卷遗亡。无证之 明文可征耳。二书盛行于世。令人视桂枝麻黄两汤为鸩毒。坐视人之夭枉而莫之敢用者。非此说入人之深。 渐渍日久之害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