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 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太阳之经脉。起于目内之睛明穴。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 膀胱而终于足小趾之至阴穴。故太阳为膀胱之经。膀胱为太阳之腑。此以太阳中风之阳邪不解。热邪内走而 结于膀胱。则热在下焦。即下文所谓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也。其人如狂者。调经论云。血并于阴。气并于阳。 故为惊狂。生气通天论云。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谓之如狂者。狂而未甚之词。其语言动静。 或者或非。犹未至于弃衣而走。登高而歌。逾垣上屋。妄言骂詈。不避亲疏之甚也。热在下焦。故迫血自下。 血下则热邪随血下泄。故愈也。若其血不得自下。而留蓄于少腹者。当攻之。然外证未解者。恐里虚邪陷。故 尚未可攻。必当先解外邪。得外邪已解。但觉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以桃仁承气汤下尽蓄血。则愈矣。
    桃核承气汤方
     桃仁(五十个去皮)桂枝(二两)大黄(四两)芒硝(二两)甘草(二两) 桂枝二两。是后人所改。推仲景立方本意。当是肉桂五钱。汉之五钱。即今之一钱二分也。分三次服之。 是每服止五分而已。与硝黄同用。亦未为太过也。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 承气。即大小承气之义。神农本经。谓桃仁主瘀血血闭。洁古云。治血结血秘。通润大肠。破蓄血。东垣 谓桃仁苦重于甘。气薄味浓。沉而降。阴中之阳。乃手足厥阴药也。苦以泄滞血。甘以生新血。故破瘀血者用之。 其功治热入血室。泄腹中滞血。除皮肤血热凝聚。大黄下瘀血积聚。留饮宿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芒硝咸寒 下泄。咸走血。咸软坚。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之义也。桂之为用。虽曰补五劳七伤。通九窍。利关节。益精补 肾暖腰膝。治挛缩。续筋骨。生肌肉。引血化脓作汗等效。然通血脉。消瘀血。尤其所长也。甘草所以保脾胃。 和大黄芒硝之寒峻耳。此即至真要大论之所谓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辨误此条之如狂。成氏谓热在膀胱。与血相搏。未至于狂。但不宁尔。条辨以为心主血而属火。膀胱 居下焦而属水。膀胱热结。水不胜火。心火无制。热与血搏。不归经而反侮所不胜。故走下焦而为蓄血。心虽未病。 以火无制。故悖乱颠倒。与心狂无异。又曰少腹者。膀胱也。急结者。有形之血蓄积也。尚论因之。遂以为热邪搏血。 结于膀胱。膀胱为太阳寒水之经。水得热邪。必沸腾而上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若少腹急结。则膀胱之血。蓄而不 行。余历观注伤寒家。 动辄以惊狂谵语。及心下悸者。皆作心病论。已属乖谬。而血蓄膀胱之说。恐尤为不经。愚谓仲景之意。 盖以太阳在经之表邪不解。故热邪随经内入于腑。而瘀热结于膀胱。则热在下焦。血受煎迫。故溢入回肠。 其所不能自下者。蓄积于少腹而急结也。况太阳多血少气。阳明多气多血。肠胃为受盛之器。传化糟粕 之浊道。百物之所汇。血热妄行。岂有不归肠胃者乎。且膀胱为下焦清道。其蒸腾之气。由气化而入。 气化而出。未必能藏蓄血也。即另有溲血一证。亦由肾脏受伤。下焦气化乖离。故有气血错乱之病。 然自小便流出者。亦非瘀蓄留滞。成形作块之血也。若果膀胱之血。蓄而不行。则膀胱瘀塞。下文所 谓少腹硬满。小便自利者。又何自出乎。历见蓄血必从大便而出。未见有伤寒蓄血而出于小便者。若果 出于小便。因何反用桃仁承气。及抵当通其大便乎。恐有识者必不以为然也。方中之桂枝。王肯堂 先生已于伤寒准绳中断云。以上证。详玩之。当是桂。非桂枝也。盖桂枝轻扬治上。桂浓重治下。成 氏随文顺释未足据。观此论。可以正千古之讹。复仲景之旧矣。奈何以后注家。又云仍加桂枝分解外邪。 恐余邪少有未解。其血得以留恋不下耳。桃仁承气之桂枝解外。与大柴胡汤之柴胡解外相仿。益见太 阳随经之热。非桂枝不解耳。余详味原文。仲景原云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小 腹急结者。乃可攻之。观外解已三字。则表邪已去。下文但字之义。则更无余邪。是桃仁承气汤。未许 用之于外证未解之前。但可用之于外证已解之后。外证既解。又何必仍加桂枝。以分解外邪乎。此方 自成氏以来。即改桂为桂枝。其何故也。揣其臆见。是必因热结膀胱。迫血妄行。畏桂之辛热而不敢用。 故易之以桂枝耳。不知血既瘀蓄。而以大黄之苦寒。芒硝之咸寒下之。非以桂之辛热佐之。安能流通 其凝结。融化其瘀滞乎。况硝黄得桂。则无苦寒之虑。桂得硝黄。亦无辛热之虞矣。呜呼。仲景医圣。岂其 立法尚有偏弊。必待后人规正耶。此非仲景误人。乃后人误仲景耳。嗟夫。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 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太阳中风至六七日。乃邪当入里之候。不应表证仍在。若表证仍在者。法当脉浮。今脉反微而沉。 又非邪气在表之脉矣。邪气既不在表。则太阳之邪。当陷入而为结胸矣。今又反不结胸而其人发狂者。 何也。盖微为阳气虚。沉为邪在下。以邪不在阳分气分。故脉微。邪不在上焦胸膈而在下。故脉沉。 热在下焦者。即上文所谓热结膀胱也。热邪煎迫。血沸妄溢。留于少腹。故少腹当硬满。热在阴分血分。 无伤于阳分气分。则三焦之气化仍得营运。故小便自利也。若此者。当下其血乃愈。其所以然者。太 阳以膀胱为腑。膀胱以太阳为经。本经自为表里。其太阳在经之表邪。随经内入于腑。其郁热之邪。 瘀蓄于里故也。里非三阴也。乃太阳之里膀胱也。热瘀膀胱。逼血妄行。溢入回肠。所以少腹当硬满也。 上条不言脉。此言脉微而沉。上条言如狂。此言发狂。上条云少腹急结。此云少腹硬满。上条之血。尚有自 下而愈者。其不下者。方以桃仁承气下之。此条之血。必下之乃愈。证之轻重。迥然不同。故不用桃仁承气汤。 而以攻坚破瘀之抵当汤主之。
    抵当汤方
     水蛭(三十个油熬)虻虫(三十个去翅足熬)桃仁(二十个去皮研)大黄(三两酒浸) 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再服。 水蛭苦咸。与虻虫皆为肝经血分之药。性皆嗜血。故善咂牛马人血。闻气即着。其喙锋利。所以为攻瘀破血之精锐。 合桃仁大黄而为抵当汤丸也。抵当者。言瘀血凝聚。固结胶粘。即用桃仁承气。及破血活血诸药。皆未足 以破其坚结。非此尖锐钻研之性。不能抵当。故曰抵当。世俗畏水蛭入腹再活。皆不敢用。不知彼虽易生之物。若 不得天地雨露之气。泥水湿热之助。岂得再生。况已经熬炒。绢滤去滓。已是无形。但存气味矣。又受人肠胃之火气。 营运消铄。已达病所。消化瘀血。随大便而并出矣。焉得更留于人腹耶。愚医每每惑之。然则仲景肯误人耶。殊属 可笑。成氏谓苦走血。咸胜血。凡本草医书皆宗之。素问宣明五气篇云。咸走血。阴阳应象论云。咸胜苦。盖血为水类。 咸味入之。故血之味咸。苦为火味。咸为水味。水能制火。故咸胜苦。成氏之说。终不知其何所自出也。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此又以小便之利与不利。以别血证之是与非是也。身黄。遍身俱黄也。沉为在里而主下焦。结则脉来动而中止。气 血凝滞。不相接续之脉也。前云少腹当硬满。此则竟云少腹硬。脉证如此。若犹小便不利者。终是胃中瘀热郁蒸之 发黄。非血证发黄也。故为无血。若小便自利而如狂。则知热邪与气分无涉。故气化无乖。其邪在阴血矣。又知血在 下焦。所以脉沉结。少腹硬也。如此乃为蓄血发黄。此血证最详最审。更无差误之真谛也。故必以抵当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