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 无热,指初得病时,不是到底无热。发阴,指阳证之阴,非指直中于阴。阴阳指寒热,勿凿分营卫经络。 按本论云∶“太阳病,或未发热,或已发热。”已发热,即是发热恶寒;未发热,即是无热恶寒。斯时头项强 痛已见,第阳气闭郁,尚未宣发,其恶寒、体痛、呕逆、脉紧,纯是阴寒为病,故称发于阴,此太阳病发于阴 也。又《阳明篇》云∶“病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斯时寒邪凝敛,身热、恶热,全然未露,但不头项 强痛,是知阳明之病发于阴也。推此,则少阳往来寒热,但恶寒而脉弦细者,亦病发于阴;而三阴之反发热者, 便是发于阳矣。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寒热者,水火之本体;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七日合火之成数,六日合水之成数。至此则阴阳自和,故愈。 盖阴阳互为其根。阳中无阴, 谓之孤阳,阴中无阳,便是死阴。若是直中之阴,无一阳之生气,安得合六成之数而愈耶?《内经》曰∶“其死 多以六七日之间,其愈皆以十日以上。”使死期亦合阴阳之数,而愈期不合者,皆治者不如法耳。 问曰∶“凡病欲知何时得,何时愈?”答曰∶“假令夜半得病者,明日日中愈,日中得病者,夜半愈。何 以言之?日中得病夜半愈者,以阳得阴则解,夜半得病明日日中愈者,以阴得阳则解也。” 上文论日期,合阴阳之数而愈;此论愈时,于阴阳反盛时解。何也?阴盛极而阳生,阳盛极而阴生,阴阳 之相生,正阴阳之相得,即阴阳之自和也。然此指病在一二日愈者言耳。如六七日愈者,则六经各以主时解, 是又阳主昼而阴主夜矣。 问曰∶“脉有阴阳,何谓也?”答曰∶“凡脉浮、大、滑、动、数,此名阳也;脉沉、弱、涩、弦、微、 迟,此名阴也。” 脉有十种,阴阳两分,即具五法。浮、沉是脉体,大、弱是脉势,滑、涩是脉气,动、弦是脉形,迟、数 是脉息,总是病脉而非平脉也。脉有对看法,有正看法,有反看法,有平看法,有互看法,有彻底看法。如 有浮即有沉,有大即有弱,有滑即有涩,有数即有迟。合之于病。则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大为有余,弱为不 足,滑为血多,涩为气少,动为搏阳,弦为搏阴,数为在府,迟为在藏,此对看法也。如浮、大、滑、动、数, 脉气之有余者,名阳,当知其中有阳胜阴病之机;沉、弱、涩、弦、迟,脉气之不足者,名阴,当知其中有阴胜 阳病之机,此正看法也。夫阴阳之在天地间也,有余而往,不足随之,不足而往,有余从之,知从知随,气可与 期。故其始为浮、为大、为滑、为动、为数,其继也反沉、反弱、反涩、反弦、反迟者,是阳消阴长之机,其病 为进;其始也为沉、为弱、为涩、为弦、为迟,其继也微浮、微大、微滑、微动、微数者,是阳进阴退之机,其 病为欲愈,此反看法也。浮为阳,如更兼大、动、滑、数之阳脉,是为纯阳,必阳盛阴虚之病矣;沉为阴,而更 兼弱、涩、弦、迟之阴脉,是为重阴,必阴盛阳虚之病矣,此为平看法。如浮而弱、浮而涩、浮而弦、浮而迟者, 此阳中有阴,其人阳虚,而阴气早伏于阳脉中也,将有 亡阳之变,当以扶阳为急务矣;如沉而大、沉而滑、沉而动、沉而数者,此阴中有阳,其人阴虚,而阳邪下陷 于阴脉中也,将有阴竭之患,当以存阴为深虑矣,此为互看法。如浮、大、滑、动、数之脉体虽不变,然始为有 力之强阳,终为无力之微阳,知阳将绝矣;沉、弱、涩、弦、迟之脉,虽喜变而为阳,如忽然暴见浮、大、滑、 动、数之状,是阴极似阳,知反照之不长,余烬之易灭也,是谓彻底看法。更有真阴真阳之看法,所谓阳者,胃 脘之阳也,脉有胃气,是知不死;所谓阴者,真藏之脉也,脉见真藏者死。然邪气之来也紧而疾,谷气之来也徐 而和,此又不得以迟数定阴阳矣。 寸口脉浮为在表,沉为在里,数为在府,迟为在藏。 寸口兼两手六部而言,不专指右寸也。上古以三部九候决死生,是遍求法;以人迎、寸口、趺阳辨吉凶, 是扼要法。自《难经》独取寸口,并人迎、趺阳不参矣。然气口成寸。为脉之大会,死生吉凶系焉,则内外脏腑 之诊,全赖浮沉、迟、数为大纲耳。浮、沉是审起伏,迟、数是察至数,浮、沉之间,迟、数寓焉。凡脉之不 浮、不沉而在中,不迟、不数而五至者谓之平脉。是有胃气,可以神求,不可以象求也。若一见浮、沉、迟、数 之象,斯为病脉矣。浮象在表,应病亦为在表,浮脉虽有里证,主表其大纲也;沉象在里,应病亦为在里,沉脉 虽或有表证,主里其大纲也。数为阳,阳主热,而数有浮、沉,浮数应表热,沉数应里热,虽数脉亦有病在藏者, 然六腑为阳,阳脉营其府,则主府其大纲也;迟为阴,阴主寒,而迟有浮、沉,浮迟应表寒,沉迟应里寒,虽 迟脉多有病在府者,然五脏为阴,而阴脉营其藏,则主藏其大纲也。脉状种种,总赅括于浮、沉、迟、数,然四 者之中,又以独浮、独沉、独迟、独数为准则,而独见何部,即以何部深求其表里脏腑之所在,病无遁情矣。 凡阴病见阳脉者生,阳病见阴脉者死。 起口用“凡字”。是开讲法,不是承接法。此与上文阴阳脉文同而义则异也。阳脉指胃气言,所谓二十五阳 者是也,五脏之阳和发见故生∶阴脉指真藏言,胃脘之阳不至于手太阴,五脏之真阴发见故死。要知上文沉、涩、 弱、弦、迟是病脉,不是死脉,其见于阳病最多。若真藏脉至,如肝脉中外急,心脉坚而搏,肺脉大而浮,肾脉 之如弹石,脾 脉之如喙距,反见有余之象,岂可以阳脉名之?若以胃脉为迟,真阴为数,能不误人耶? 寸脉下不至关为阳绝,尺脉上不至关为阴绝,此皆不治决死也。若计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也。 阴阳升降,以关为界。阳生于尺而动于寸,阴生于寸而动于尺,阴阳互根之义也。寸脉居上而治阳,尺脉生 下而治阴,上下分司之义也。寸脉不至关,则阳不生阴。是为孤阳,阳亦将绝矣;尺不至关,则阴不生阳,是 为孤阴,阴亦将绝矣。要知不至关,非脉竟不至,是将绝之兆,而非竟绝也,正示人以可续之机。此皆不治, 言皆因前此失治以至此,非言不可治也,正欲人急治之意,是先一着看法。夫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尚有吐法; 上部无脉,下部有脉,尚为有根,即脉绝不至,尚有灸法。岂以不至关便为死脉哉?看“余命生死”句。则知 治之而有余命,不为月节所克者多耳,此又深一层看法。脉以应月,每月有节,节者月之关也。失时不治,则 寸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属阴,必克阳而死;尺脉不至关者,遇月建之阳支,则克阴而死,此是决死期之法。若 治之得宜,则阴得阳而解,阳得阴而解,阴阳自和而愈矣。 问曰∶“脉欲知病愈未愈者,何以别之?”曰∶“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虽有 寒热不解者,此脉阴阳为和平,虽剧当愈。” 阴阳和平,不是阴阳自和,不过是纯阴纯阳无驳杂之谓耳。究竟是病脉,是未愈时寒热不解之脉。虽剧当 愈,非言不治自愈,正使人知此为阴阳偏胜之病脉,阳剧者当治阳,阴剧者当治阴,必调其阴阳,使其和平。失 此不治,反加剧矣。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太阳主表,故寒邪伤人,即太阳先受。太阳脉浮,若见太阳之浮。不兼伤寒之紧,即所谓静也。脉静证亦 静,无呕逆烦躁可知。今又有发热恶寒,头项强痛,不须七日衰,一日自止者,正此不传之谓也。若受寒之日,颇 有吐意,呕逆之机见矣。若见烦躁,阳气重可知矣。脉急 数,阴阳俱紧之互文。传者,即《内经》“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之“传”,乃太阳之气,生热而传于表。即 发于阳者传七日之谓,非太阳与阳明、少阳经络相传之谓也。欲字、若字,是审其将然,脉之数急,是诊其已 然,此因脉定证之法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伤寒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者,是言见症之期,非传经之日也。岐伯曰∶“邪中于面,则下阳明; 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其中膺背两胁,亦中其经。”盖太阳经部位最高,故一日发;阳明经位 次之,故二日发,少阳经位又次之,故三日发。是气有高下,病有远近,适其至所为故也。夫三阳各受寒邪, 不必自太阳始。诸家言二阳必自太阳传来者,未审斯义耳。若伤寒二日,当阳明病,若不见阳明表证。是阳明 之热不传于表也。三日少阳当病,不见少阳表证,是少阳之热不传于表也。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受寒三日,不见三阳表症,是其人阳气冲和,不与寒争,寒邪亦不得入,故三阳尽不受邪也。若阴虚而不 能支,则三阴受邪气。岐伯曰∶“中于阴者,从臂始。”故三阴各自受寒邪,不必阳经传授。所谓太阴四日、 少阴五日、厥阴六日者,亦以阴经之高下,为见症之期,非六经部位以次相传之日也。三阴受邪,病为在里。故 邪入太阴,则腹满而吐,食不下;邪入少阴,欲吐不吐;邪入厥阴,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所以然者,邪自 阴经入藏,藏气实而不能容,则流于府。府者胃也,入胃则无所复传,故三阴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也。若胃 阳有余,则能食不呕,可预知三阴之不受邪矣,盖三阳皆看阳明之转旋。三阴之不受邪者,藉胃为之蔽其外也, 则胃不特为六经出路,而实为三阴外蔽矣。胃阳盛,则寒邪自解;胃阳虚,则寒邪深入阴经而为患;胃阳亡, 则水浆不入而死。要知三阴受邪,关系不在太阳而全在阳明。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上文论各经自受寒邪,此条是论阳邪自表入里症也。凡伤寒发 热至六七日,热退身凉为愈。此无大热则微热尚存,若内无烦躁,亦可云表解而不了了矣。伤寒一日即见烦躁, 是阳气外发之机;六七日乃阴阳自和之际,反见烦躁,是阳邪内陷之兆。阴者指里而言,非指三阴也。或入太 阳之本,而热结膀胱;或入阳明之本,而胃中干燥;或入少阳之本,而胁下硬满,或入太阴,而暴烦下利;或 入少阴,而口燥舌干;或入厥阴,而心中疼热,皆入阴之谓。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旧说伤寒日传一经,六日至厥阴,七日再传太阳,八日再传阳明,谓之再经。自此说行,而仲景之堂无门 可入矣。夫仲景未尝有日传一经之说,亦未有传至三阴而尚头痛者。曰头痛者,是未离太阳可知;曰行,则与 传不同;曰其经,是指本经而非他经矣。发于阳者七日愈,是七日乃太阳一经行尽之期,不是六经传变之日。 岐伯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有明证也。故不曰传足阳明,而曰欲再作经,是太阳过经不解,复病阳 明而为并病也。针足阳明之交,截其传路,使邪气不得再入阳明之经,则太阳之余邪亦散,非归并阳明,使 不犯少阳之谓也。 本论传经之说,惟见于此。盖阳明经起于鼻旁纳太阳之脉,故有传经之义。目疼、鼻干,是其症也。若 脚挛急,便非太阳传经矣。阳明经出大指端内侧,太阳经出小指端外侧,经络不相连接。十二经脉,足传手, 手传足,阳传阴,阴传阳,与伤寒之六经先阳后阴,先太后少之次第迥别。不知太阳传六经,阳明传少阳之说 何据乎?细审仲景转属、转系、并病、合病诸条,传经之妄,不辨自明矣。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不了了者,余邪未除也。七日表解后,复过一候,而五脏元气始充,故十二日精神慧爽而愈。此虽举风家, 伤寒概之矣。如太阳七日病衰,头痛少愈,曰衰曰少,皆表解而不了了之谓也。六经部位有高下,故发病有迟 早之不同。如阳明二日发,八日衰,厥阴至六日发,十二日衰,则六经皆自七日解,而十二日愈。夫若误治, 又不在此例。 仲景分别六经,各经俱有中风伤寒脉症治法。叔和时太阳篇存 者多,而失者少,他经存者少,而失者多。阳明篇尚有中风脉症二条。少阳经只症一条而不及脉。三阴俱有中 风欲愈脉,俱无中风脉症。以《伤寒论》为全书,不亦疏乎? 上论伤寒诊病大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