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表证,当汗而不可下。 反下之,则蓄热内余而成结胸。或为虚痞、懊、喘满、腹痛、下利不 止、发黄、惊狂、斑出,诸热变证,危而死矣。 里证当下而不可汗。 反汗之,则热甚发黄、惊狂、斑出、谵妄而喘、闷乱,危极而死矣。 半在表、半在里,则宜和解。 相和通解表里也。 不可发汗、吐、下,妄治之则有前诸证。 在上则涌(音涌,吐也)之。 言病在膈上,如胸满而呕或眩,脉关前紧甚者,宜瓜蒂散吐之。 在下者泻之。 言蓄热下焦,则承气、抵当之类泻之,皆随病所在攻之。 伤寒无汗,表病里和,则麻黄汤汗之,或天水散之类亦佳。 身热、恶寒、无汗,脉浮紧而数。 表不解,半入于里,半尚在表者,小柴胡汤主之,或天水、凉膈二药各一服, 协议服之尤佳。表里之热势俱甚者,大柴胡汤微下之,更甚者,大承气汤下之。 表虽未罢而里证已甚,若不下之,则表热更入于里,而里热危极,宜以大柴胡、大承气下之, 双除表里之热,则免使但下里热,而下后表热乘虚又入于里,而生结胸及痞诸病之类也。 表热多,里热少,天水一、凉膈半,以和解也。 煎凉膈半服,调天水一服。上下同法。 里热多、表热少,未可下之者,凉膈一、天水半调之。势更甚者,小承气汤下之。表证罢,但有 里证者,热传于里也,调胃承气汤下之,但除里热也。凡此诸可下之(言大柴胡、三承气诸下证), 通宜三乙承气下之,善能开发峻效,而使之无表热入里而成结胸及痞之众病也。 发汗不解,下证前后别无异证者,通宜凉膈散调之,以退其热,便无热甚危 极也。除此之外,远胜小柴胡汤,两感仿此而已。 但随表里微甚而以调之。两感谓一日太阳与少阴两证俱见,二日阳明与太阴、三日少阳与厥阴 俱病,前六经之证是也。 伤风自汗,表病里和者,桂枝汤解肌。 无汗为伤寒,不可服桂枝汤。 有汗为伤风,不可服麻黄汤。 半在表、半在里(脉在肌肉而半入于里),白虎汤和解之。病在里,脉当沉也,大承 气汤下之。一法无问风寒暑湿,有汗无汗,但有可下诸证,或表里两证俱不见,而病日深,但目睛不了了者 (昏昧不精明),或腹满实痛者,或烦渴、或谵妄、或狂躁、喘满者,或蓄热极深而将死者,通宜大承 气汤下之,或三乙承气汤下之尤 良。伤寒,大发汗,汗出不解,反无汗,脉尚浮者,苍术白虎汤再解之。 或中暑、大汗自出、脉虚弱、头痛、口干、倦怠、烦躁、或时恶寒、或畏日气、无问表里,通宜 白虎汤;或里热甚,腹满而脉沉可下者,宜大承气汤,或三乙承气汤尤妙。伤寒表热极甚,身疼、 头疼不可忍,或眩,或呕,里有微热,不可发汗、吐下,拟以小柴胡、天水、凉膈之类和解,恐不能 退其热势之甚者。 表热势甚,而里已有热,发表未开,则阳热暴甚,故不宜汗之。表热势甚,若吐下之,则表 之热大乘虚而入,反成结胸等证,则危极也。 或大下后,或再三下后,热势尚甚而不能退,本气损虚而脉不能实,拟更下之,恐下脱而立死, 不下之则热极而死,寒温诸药不能退其热势之甚者;或湿热内余,下利不止,热不退者;或因大下后 湿热利不止而热不退,脉弱、气虚,不可更下者;或诸湿热内余,小便赤涩,大便溏泄、频并、少而 急痛者,必欲作痢也,通宜黄连解毒汤以解之也。 或里热极甚,而恐承气不能退者;或以下后而热不退者;或蓄热内甚,阳厥极深,以至阳气 拂郁,不能营运于身表、四肢,以致通身清(一作青)冷,痛甚不堪,项背拘急,目赤睛疼,昏眩 恍惚,咽干或痛,渴虚汗,呕吐下利,腹满实痛,烦冤闷乱,喘急郑声。 郁,郁滞不通。郑,音声,连浊邪恶而不清雅也,此乃热势过极而语音浊乱,不能 清利也。俗反妄传以为寒极阴毒,误之甚矣。 脉须疾数,以其极热蓄甚,而脉道不利及致脉沉细而欲绝。俗未明其造化之 理,而反谓传为寒极阴毒者;或始得之阳热暴甚,而便有此证候者。 夫辨伤寒阴阳之异证者,是以邪热在表,腑病为阳;邪热在里而脏病为阴也。俗乃妄言寒热 阴阳之异证者,误之久矣。且《素问》伤寒直云热病,诚非寒也。其三篇名曰热论、刺热篇、评热病 篇,及逐篇明言为热,竟无寒理。兼《素问》及《灵枢》诸篇运气造化之理推之,则明为热病,诚非 寒也。寒病固有,夫非汗病之谓也。且造化为汗液之气者,乃阳热之气所为,非阴寒之所 能也。以观万物热极而出液,明可知矣。经曰∶夫热病皆伤寒之类也。又曰∶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热病。 然既身内有阴寒者,止为杂病,终莫能为汗病也。况病法曰∶身热为热在表,饮水为热在里。其伤寒 汗病,本末身凉不渴,小便不黄,脉不数者,未之有也。虽仲景有四逆、姜、附之类热药,是以治其本。 里和,误以寒药下之太早;表热未入于里,而寒下,利不止;及或表热里寒而自利者,急以四逆汤 攻里,利止里和,急以解于表也。故仲景四逆汤证后, 复有承气下热之说也。由是观之,伤寒汗病,经直言热病而不言其有寒,无 疑也。经言三阴证者,为邪热在脏、在里,以脏与里为阴也,宜下热者也。夫伤寒阴阳之别者,但 非表热,当汗,而下之则死;里热当下,而汗之亦死。故仲景曰∶桂枝下咽,阳盛即毙;承气入胃, 阴实即亡。死生之要,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 反,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短者,懵然不知病源,为始乃误,使病者殒没。然则止谓邪热在表则汗之,邪 热在里则下之,热在上则吐之,热在下则泄之,邪热半在表半在里则和解之,岂分寒热阴阳之虚实,与 阴阳汗病之证耶。况朱奉议自言阴毒脉疾至七至八至以上,疾不可数者,阴毒已深也。夫既云疾至 八至以上,疾不可数者,正是阳热极深之脉也,岂是阴寒欤?凡世俗所谓阴毒诸证,以《素问》造化验 之,皆阳热亢极之证,但蓄热极深在内,而身表有似阴寒也。经云∶亢则害,承乃制。言五行之道,实 甚过极则反似克其己者,是为兼化。如万物热极反出水液;以火炼金,热极反似水。是以火极而似水 之化也,五行皆然。故肝热甚则出泪,心热甚则出汗,脾热甚则出涎,肺热甚则出涕,肾热甚则出唾。 今伤寒为作汗之病气者,乃阳极怫郁而否极复泰,即热气蒸蒸而为汗出也。如天时阳热亢旱,否极 而泰,则复为雨也。故欲雨,则乃郁热,晴霁则天反凉。人凉则病愈,热在病在。故病寒者自是寒病,非 此汗病之气也。虽寒属阴水,而天地阴阳气液相生之道,则寒之化,不能更生阴水也。故古圣曰∶ 阳中生阴,阴中生阳;气中生液,液中生气。又曰∶积液生气,积气生液。又经曰∶气和而生犹 液,然气为阳物,故万物之水液,皆生于阳热之气,如天气阳热极甚则万物湿润,而冬寒万物干燥。由 是言之,既为作汗之病气,本热非寒明矣。故经又曰∶凡伤寒而成温病者,先夏至日为温病,后夏至 日为暑病。暑与其汗皆出止。言邪热随汗皆出尽而愈也。又经曰∶饮食饱甚,汗出于胃。惊而夺精,汗 出于心。负重远行,汗出于肾。疾走恐惧,汗出于肝。摇体劳苦,汗出于脾。此皆动乱劳苦而致阳热 以为汗出,岂可反言作汗之病以为阴寒耶。今之俗医,不明阴阳变化之道,而妄取阳主于生,阴主于死, 而欲养于阳热者,殊不知此言自生之后,以显为阳,阳中生阴,故生者死之道也。既死之后,以隐为阴, 阴中生阳,故死者生之道也。此古人之论道,乃死生、有无、动静、隐显之阴阳,非言寒热之阴阳 也。俗又妄言仙经云纯阳升而为仙,纯阳死而为鬼,因以养阳热者,亦不知此以阳主虚无而言神为阳, 阴主形体而言形为阴。言善养生者,调顺阳阴,炼就阳神超升,弃其阴体,即纯阳之神乃为仙也; 不明道者,寒热不调,以致阴阳胜负,耗绝阳神,惟存阴壳,则游魂冥冥,非鬼何哉。此则修养家言 形神之阴阳,而非医家寒热之阴阳也。俗又妄谓周易以阳为尊、为美、为善、为刚、为清、为正, 而阴邪反之。因以但欲养于阳热者,此又不知易象言阴阳体用之道以为教,非言一身寒热之阴阳也。 故阳健唱命而阴顺和之,阴顺和之则阴阳和平而同归善道,非以干阳特为热也。且夫子云∶干为天、 为圆、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然则干之纯阳。岂谓热耶?此亦非特取寒冰为阳, 是取寒冰之劲健、整肃、清刚为干健之象耳。夫寒热之卦,坎为中男,乃少阳之卦,即寒冰也;离 为中女,乃少阴之卦,即火热也。坎离水火为夫妇,而易以阳刚坎水寒者为夫,而阴柔离火热者为妇, 亦非以热为阳刚,而寒为阴柔也。故易言阴阳者,但以明其物象,而非《素问》论病寒热阴阳之气 也。设云干为寒者,本非取干阳为寒,但取寒之劲栗清整,像干之道也。俗又妄言人生则身温,而死 则身冷,及病虽身热未至于死,将死者必热反变寒而后死也。因云阳则生,阴则死。以此专欲养于阳热, 殊不知一身之内,寒、暑、燥、湿、风、火,六气浑而为一,雨停则和平,一兴一衰, 病以生也。夫和平之常者,温凉得所适当,其阳和之气,如俗云人体温和是也。然冬寒而人腠理闭密, 则身当温和;夏热则腠理开通,而多汗出,则身当微凉;相反者病,过与不及亦病。其中脏腑阴分以 为根本,则固守阳和之 气,但当温和乃为和平。唯脏腑之气,各随五行休囚旺相死之时位,而微有虚实不一也,此之虚 实乃自然之道,而不为病者。然冬肾水阴至而寒,复以天气寒则腠理闭密,而阳气收藏固守于内, 则适当其平,而以能内外之寒。夏心火阳旺而热,复以天气热则肤腠开泄,而阳热散越于外,适当其 平,而以能内外之热。万物皆然。此阴阳否泰大道造化之理,盖莫大乎此也。然虽秋冬痞闭,此以其 肺肾阴王而得其所,故康强省病,而病亦轻微也;春夏开泰,以其肝心阳王,故(音区)弱多病, 而病热怫郁,则阳气散越,故病甚而多死亡。及夫地理方位高下,四时寒热温凉,安危寿夭病同。故 经曰∶阴精所奉人多寿,阳精所奉其人夭。又《仙经·西山记》言∶平人四时尝有唏,谓 三焦相火无不足;八节不得吹,谓肾脏阴难得实。然则岂可不明阴阳虚实,但欲养于阳热耶。凡病致 死者,阳和气既不存,则止为阴湿形体而已,非冷何哉。俗未知热甚则热蓄于内,而阳热不能营运于 四肢、身表,故四肢逆冷,以致身冷、脉细而微则死;蓄热甚者,气血不通而身面俱青,此则蓄热 之深也。所以仲景言伤寒热极失下则厥,厥深者,热亦深;而厥微者,热亦微。如此则热极而死者, 莫不身冷、脉微,而以致于绝也。俗未明其然,直反妄曰阳在则生,阳去则死,又曰阳热变为阴寒则死, 因以但欲养其阳热,而反 致残阴暴绝,则阳气后竭而死不为少也。俗医未深明造化,又以妄为伤寒得之势恶,阳势暴甚而便 蓄热以深,身冷厥逆,手足无复温和者,直以为寒极而为阴厥,以对阳厥;及表里热势俱甚,而不 蓄热于内者以为阳毒,以配阴毒,分为寒热阴阳之异证。曾不知伤寒汗病,便是热病,实无阴毒、阴 厥者也。呜呼!病本热甚,热蕴于里,则阳气陷下,以致厥逆身冷或青,而脉微,乃妄以寒极而内外 急救其阳,而反招其暴害,因以妄言必死之证。间或强实之人,素本不衰,及热郁怫结,况衰微者, 偶中辛甘热药发散,而腠理气通,怫热以随汗泄而愈者,遂以为必死之病而救之以活,反恨往之死者, 救助其阳之不及,因以互相议论。但见蓄热内结厥逆者,或未厥者,早以温之,无用寒凉,恐成阴毒、 阴证而死。俗医治伤寒,误人多者,无过于此。后学之士,但以《素问》运气自然造化之理,原其标本, 则明可见焉。且以根据法救人,慎勿惑于众人之言。故经曰∶谨熟阴阳,无与众谋。又曰∶知逆与从, 正行无问,此其道也。 或两感势甚者,通宜解毒加大承气汤下之。热不退者,宜再下之。然虽古人皆云,三下之热未退即 死矣。亦有按法以下四、五次,利一、二行热方退而得活者,免致不下退其热而必死也。下后热稍退 而未愈者,黄连解毒汤调之。或微热 未除者,凉膈散调之。或失下热极,以致身冷、脉微,而昏冒将死者,急下之,则残阴暴绝而死, 盖阳气后竭而然也,不下亦死,宜凉膈散或黄连解毒汤养阴退阳,蓄热渐以宣散,则心胸复暖,脉渐 以生。至于脉复而有力,方可以三一承气汤下之,或解毒加大承气汤尤良。下后微热不解,凉膈散调之。 愈后常宜服愈热之药,忌发热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