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曰。凡三阴无合病。惟三阳有合病十四证。其三阴三阳相 并而病者。即两感是也。雍曰。合病十四证。已见三阳经。今重列于 下。非惟便于检按。亦相附参考易明。庶无瘥矣。 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仲景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 便。亡其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不更衣。大便难者。此阳明病 也。雍曰。无太阳证者。宜调胃承气汤。凡转属之法。与合病微不同。 且如太阳阳明合病。必须解两经之邪。故仲景不舍葛根麻黄二汤。 若转属阳明。可以少俟太阳证衰。即以调胃承气汤专攻阳明。一举 而两得之。盖太阳为既往。则当日衰。阳明为方来。则当日盛故也。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 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朱氏曰。若太阳证不罢。不可下。 宜桂枝麻黄各半汤小发其汗。雍曰。若太阳不罢者。宜少俟一日。又 不罢。则根据朱氏法。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 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 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 (一作蒸)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 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 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之。雍 曰。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问曰。太阳阳明合病并病。二者之证。何以别之。朱氏曰。脉浮 大而长。头疼腰痛。肌热鼻干目疼者。合病也。太阳初得病时。发其 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并病也。雍 曰。合病。脉浮大而长者。未必恶寒。其脉浮紧而长。无汗者。当恶寒 也。皆宜桂枝麻黄各半汤。有下症者。自宜前法。 仲景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 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 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刺期门。雍曰。仲景言少阳不可发汗。故并病 亦不可汗也。 又曰。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 俞。慎勿下之。雍曰。仲景曰。太阳病转入少阳。脉沉迟者。与小柴胡 汤。庞氏曰。脉紧者。小柴胡汤。少加牡蛎。大抵少阳多宜和解。故宜 小柴胡汤。太阳和解。亦宜用之。 又曰。太阳少阳并病。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 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可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庞氏曰。 脉紧者。小柴胡加桂枝。胁下硬满。加牡蛎。 又曰。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 相克贼。名为负也。雍曰。宜理中汤。下利而厥者。宜四逆汤。其脉不 弦者。为顺。脉弦者。阳明土负也。急泻邱墟阳陵泉。以泄少阳木。急 灸三里。以补阳明土也。 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面垢。谵语。 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厥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又曰。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庞氏 曰。不言弦者。隐于长大也。常氏云。可桂枝柴胡各半汤。雍曰。即柴 胡桂枝汤也。 问曰。仲景言本太阳病。因医下之。腹满时痛。转属太阴者。此 为两感乎。为合病乎。雍曰。非也。合病虽亦有转属者。要之两阳俱 作也。两感则表里阴阳俱病矣。难经曰。人之有尺。犹木之有根。枝 叶虽枯槁。根本将自生。两感则根叶皆将枯。无自而生矣。合病太阳 太阴。虽名一阴一阳。而实非相为表里之经。互相有生救。谓如太阳 虽病。而少阴不受病。太阴虽病。而阳明不受病。正类枝叶虽枯槁。 根本自生之象。是以不为两感。况本非邪气传注。医误下之。移太阳 之疾。入于太阴。非两经俱作之证甚明。是以仲景用桂枝加芍药汤、 桂枝加大黄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