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曰。太阳病。头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经竟故也。(竟字仲景 作尽)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庞氏云补三里穴) 又曰。太阳病。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 却与桂枝汤则愈。 又曰。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曰 纵。刺期门。 又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水浆者。其腹必满。 若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又曰。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当刺期 门。随其实而泻之。然汗出则愈。 又曰。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脉迟 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随其实 而泻之。叔和曰。平病云。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雍曰。与此 相反。岂谓药不谓针耶。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颈项强而眩。时如结胸。心下痞 硬。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 日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少阴病。下利便脓血。可刺。 又曰。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 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 利则愈。 又曰。伤寒喉痹。刺手少阴。在脘。当小指后动脉是也。针入三 分。补之。素问曰。有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此为何病。岐伯 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 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 也。表里刺之。饮之汤剂。雍曰。此伤寒感异气变而为风厥也。宜刺 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灵枢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 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素问曰。病甚者。为五十 九刺。灵枢曰。所以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五指 间各一。凡八。足亦如之。(亦八也)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 六。更入发三寸边各五。凡十。耳前后口(一作耳)下项中各一。 凡六。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此五十 九穴也。 雍曰。五十九刺。出于二经。见于仲景叔和二书。然未闻有善用 之者。古人第存之而不敢废上古之法。后有灵枢十一症。亦多不能 解者。亦不能废法耳。 灵枢经曰。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 苛轸(一云苛干)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轸车上前后 两端横木也。言鼻塞之甚。内外不通。亦犹轸之横塞也) 又曰。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得安。(一作卧不能起)取之肤 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 又曰。热病面青脑痛。手足烦。取之筋间。以第四针针于四逆。 (一作边)筋辟(一作)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 又曰。热病数惊。螈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 疾。毛发去。索血(一作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肾也。 又曰。热病而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 刺。骨病食(一作不食)啮牙齿。耳青。(一作清)索骨于肾。不得索之 土。土。脾也。 又曰。热病。先身傍。(太素作倚。本经作涩倚而热)烦闷。干 唇口嗌。取之脉。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热。(本经作寒汗出) 索脉于心。不得索之于水。水者肾也。 又曰。热病。头痛颞。目脉痛。善衄。厥热病也。取之以第三 针。视有余不足。寒热痔。 又曰。热病。体中病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及下诸 指间。索气于胃。络得气也。 又曰。热病。侠脐急痛。胸胁支满。取之涌泉与太阴阳明。(经作 阴陵泉)以第四针针嗌里。 又曰。热病而汗且出之。(经作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 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者。取内踝上横 文(一作脉)以止之。 又曰。热病七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兼刺之。汗且自出。浅刺 手大指间。 素问曰。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阴。补足(一作手)太 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王冰云。足少阳邱虚取之。 又曰。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臂 痛。列缺主之。取汗。商邱主之。 又曰。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足太阳。天 柱主之。 又曰。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阳。病甚。为五十九 刺。 又曰。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又曰。热病始于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此出甲乙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