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人身孔穴。皆气所居。故曰气穴。
    愿卒闻之
    张云。卒。尽也。
    稽首再拜对
    吴。删此五字。
    溢意
    张云。溢。畅达也。吴。去因请溢意以下。至岐伯再拜而起曰一百二十六字。
    逡巡
    志云。退让貌。简按郭璞尔雅注云。逡巡。却去也。(文选注引。)
    目以明耳以聪矣
    马云。目以耳以。俱已同。
    圣人易语良马易御
    简按语御押韵。盖此古谚。
    未足以论也
    高云。今余所访问者。亦真数之发蒙解惑。真数之外。未足以论也。简按枚乘七发。况 直眇少烦懑。酲病酒之徒哉。故曰。发蒙解惑。不足以言也。李善注。素问。黄帝曰。发蒙解惑。未足以论 也。所引本篇文。
    背与心相控而痛云云
    志云。心。谓心胸也。控。引也。背与心相控而痛者。阴阳相引而为痛也。此 先论阴阳二气。总属任督之所主。吴云。以下计八十七字。按其文义。与上下文。不相流贯。僭去之。张云。 共计八十七字。按其文义。与上下文。不相流贯。新校正。疑其为骨空论文。脱误于此者。是。
    十椎及上纪
    马云。十椎之十。当作大。下同。按脊属督脉一经。但十椎下无穴。当是大椎也。张云。 十椎。督脉之中枢也。此穴。诸书不载。惟气府论。督脉气所发条下。王氏注曰。中枢。在第十椎节下间。与 此相合。可无疑也。志云。十椎。在大椎下。第七椎。乃督脉至阳穴。盖大椎上。尚有三椎。总数之为十椎也。 高仍马注。简按今从张注。
    背胸邪系阴阳左右
    张云。此详言上文。背与心相控而痛者。悉由任督二脉之为病也。马云。邪。斜 同。在后为背。在前为胸。在背为阳。在胸为阴。正以背与胸斜系。阴阳左右如此。故为前后之病。又背之督 脉。斜出尻脉。络胸胁。支心贯膈上肩。如天突之上。又斜下肩。交背大椎之下。是以必刺天突大椎胃脘关元 耳。高仍马。邪。读为斜。张志为邪气之邪。简按马义为长。
    脉满起
    高云。经脉满盈。从而起也。
    脏俞五十穴
    马云。此与灵枢本输篇同。下文腑俞同。
    中KT两旁
    张云。KT。膂同。
    大椎上两旁各一
    马云。即大杼穴。新校正。以为大椎旁无穴。意者亦若今人以项之高骨。为大椎 耳。吴云。当是天柱二穴。在挟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志与马同。张引王及新校正云。今于大椎上旁。按 之甚。必当有穴。意者甲乙等经。犹有未尽。简按甲乙。大杼。项第一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明是大椎上。 非大杼之谓。今从张注。
    目瞳子浮白二穴
    诸家并仍王注。为胆经二穴。果然。则二穴上。阙各一字。或云。是甲乙经所载。 足阳明四白穴。骨空论曰。督脉上系两目之下中央。气府论曰。面鼽骨空各一。皆谓之也。此说近是。
    两髀厌
    张云。谓髀枢骨分缝中。即足少阳环跳穴也。 沈氏经络全书云。谓之枢者。以楗骨转动。如户之枢也。亦曰髀关。简按厌。于协切。靥同。经脉篇云。足少 阳之脉。绕毛际。横入髀厌中。是。
    犊鼻
    马云。去膝膑下。骨上。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简按骨空论云。骨空。在辅骨 之上端。王注。犊鼻穴也。
    耳中多所闻
    根结篇云。少阳结于窗笼。窗笼者。耳中也。张云。即听宫也。刺节真邪论云。刺其听宫。
    枕骨
    高云。脑后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简按诸家仍王注。今亦从之。
    背俞
    志云。谓膈俞穴。在大椎下第七椎间。各开中行一寸五分。高同。简按诸家仍王注。今亦从之。
    分肉
    高云。脐上水分穴。两旁滑肉门。为分肉。简按此属臆解。不可从。刺腰痛论云。刺肉里之脉。 在太阳之外。少阳绝骨之后。王注。分肉主之。穴在足外踝直上。绝骨之端。如后二分。筋肉分间。阳维脉气 所发。与此注少异。
    踝上横
    高云。踝上横纹之解溪穴。简按此说。亦未见所据。
    水俞在诸分
    张云。水属阴。多在肉理诸分之间。故治水者。当取诸阴分。如水俞五十七穴者。是也。 高云。水气不行。则皮肤胀满。故水俞在诸分。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
    热俞在气穴
    张云。热为阳。多在气聚之穴。故治热者。当取诸阳分。如热俞五十九穴者。是也。高 云。热气有余。则经脉消烁。故热俞在气穴。气穴。阳气循行之穴孔也。
    两骸厌中二穴
    马。骸字下句。注云。灸寒热之法。其穴皆在两骸之中。骨空论曰。辅骨上横骨下为 楗。侠髋为机。 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上为关。横骨为枕。则骸之为义。在膝解也。厌中。 即前环跳穴。王注以上节骸字。连为骸厌。则上节两字可读乎。甚非。张云。两骸厌中。谓膝下外侧骨厌中。 足少阳阳关穴也。骸。音鞋。说文。胫骨。吴同。志云。两骸厌中二穴。谓足少阳之阳陵泉也。高云。两骸。 形身左右也。环跳二穴。当身左右厌中。即上文髀厌分中。环跳穴也。简按甲乙。阳关。在阳陵泉上三寸。犊 鼻外陷者中。则张注为是。今从之。
    天府下五寸
    灵本输篇云。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王所引针经文。见玉版篇。
    凡三百六十五穴
    吴云。自脏俞至此。并重复。共得四百零七穴。除重复。约得三百五十八穴。盖世 远经残。不可考也。马云。通共计之。有三百五十七穴。其天突。大椎。上脘。关元。俱在内。天突。关元。 环跳。俱重复。想有脱简。故不全耳。张云。自脏俞五十穴至此。共三百六十五穴。若连前天突十椎胃脘关元 四穴。则总计三百六十九穴。内除天突关元。及头上二十五穴。俱系重复外。实止三百四十二穴。盖去古既远。 相传多失。志云。自天突十椎上纪关元。至厌中二穴。共计三百六十四穴。然内多重复。高云。自天突。至天 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此乃不除重复。)一岁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则三百六十六。数相吻合也。简按以上诸说。纷纭不一。今查之。自脏俞至五里。凡三百五十七穴。
    游针之居
    张云。针所游行之处也。志云。游针者。谓得针之道。而以神遇之。若游刃然。恢恢乎 有余地矣。
    以溢奇邪以通荣卫
    马云。奇邪者。不正之邪也。一值此邪。则渐至外为发热。而内为少气。须当 急泻无怠。以通 营卫可也。张云。溢。注也。满也。奇。异也。邪自皮毛。而溢于络者。以左注右。以右注左。其气无常处。 而不入于经。是为奇邪。表里之气。由络以通。故以通营卫。高云。缪刺论云。邪入舍于孙络。不得入于经。 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奇邪。犹奇病也。奇邪在络。故孙络以溢奇邪。溢。泛溢。犹外出也。孙络之所以溢 奇邪者。以孙络合大络。而通荣卫也。简按高注义长。然以上下文义求之。以通营卫四字。恐衍。
    营卫稽留
    吴云。稽。迟也。
    气竭血着
    吴云。着。着同。凝结而不流也。
    溪谷之会
    张云。肉之会根据乎骨。骨之会在乎节。故大节小节之间。即大会小会之所。而溪谷出乎其 中。凡分肉之间。溪谷之会。皆所以行荣卫之大气者也。说文。泉出通川为谷。又诗有谷风。诗诂。风自谷出 也。宋均曰。无水曰谷。有水曰溪。故溪谷之在天地。则所以通风水。在人身则所以通血气。简按王充论衡云。 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盖蹊。即溪谷之溪。
    大气
    马云。即宗气。灵五味篇云。大气积于胸中。刺节真邪篇云。宗气流于海。张云。以行荣卫 之大气者也。高云宗气也。积于胸中。以司呼吸。而合于皮毛者也。简按今从马高注。
    外破大
    吴作大。张云。。当作。误也。盖可称大。不必称大也。简按马志高并随文 为解。非也。
    卷肉
    吴云。卷。音。简按新校正。全本作寒肉。疑是搴讹。(搴。亦缩也。)
    溪谷三百六十五穴会
    吴云。此又言溪谷。亦三百六十五穴。盖在诸经孙络之内。非复别有三百六 十五穴。张云。 有骨节而后有溪谷。有溪谷而后有穴。人身骨节三百六十五。而溪谷穴应之。故曰穴会。亦应一岁之数。
    小痹淫溢循脉往来
    张云。邪在孙络。邪未深也。是为小痹。志云。脉。谓孙络脉也。
    帝乃辟左右
    吴删辟以下二十三字。于义似是。
    金兰之室
    志云。藏之于心也。简按此不过尊奉而珍宝之之谓。志注凿矣。
    三百六十五脉
    张云。即首节三百六十五穴会之义。
    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脉也
    高云。并注于络。络。大络也。灵枢经脉论。有手太阴少阴心主太阳 阳明少阳之别。足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别。并任脉之别。督脉之别。为十四大络。故曰。传注十四络 脉。非独手足三阴三阳之十二络脉也。四。旧本讹二。二。旧本讹四。今改。
    内解泻于中
    张云。解。解散也。即刺节真邪篇解结之谓。泻。泻去其实也。中者。五脏也。此言 络虽十二。而分属于五脏。故可解泻于中。左右各五。故云十脉。高云。十四络脉。外合孙络。则有三百六十 五会。内合五脏。则有左右五俞之十脉。故曰内解。泻于中者十脉。所以承十四络脉。而申明内通五脏之俞脉。 以补上文孙络之未尽者。又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