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能。音耐。礼乐记。故不耐无乐。其耐作能。灵枢阴阳二十五人篇。皆有能字。古盖耐能通用。 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盖病之形状耐受。故此以病能名篇。张兆璜云。病能者。言奇病之形能也。简 按吴释前篇病能云。能。犹形也。此解为是。
    胃脘痈
    吴云。吸门之下。贲门之上。受纳水谷之脘。名曰胃脘。简按圣济总录云。夫阴阳升降。 则荣卫流通。气逆而隔。则留结为痈。胃脘痈者。由寒气隔阳。热聚胃口。寒热不调。故血肉腐坏。以气逆于 胃。故胃脉沉细。以阳气不得下通。故颈人迎甚盛。令人寒热如疟。身皮甲错。或咳或呕。或唾脓血。观伏梁 之病。亦有挟胃脘内痈者。以其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故也。方附于一百二十九卷。
    当候胃脉
    滑云。即脉要精微。附上右外。以候胃也。马云。右关。吴张志同。简按附上右外。 尺肤之位。而非脉之分位。以寸关尺。配五脏六腑者。难经以后之说。此言胃脉者。必别有所候。
    逆者
    甲乙。作气逆者。
    人迎甚盛
    张云。即终始篇等所云。人迎三盛。病在阳明之谓。
    精有所之寄则安
    吴本。作精有所倚。则卧不安。注云。脏。阴也。主静。故脏有伤损。则有不足 之患。阴精有所偏倚。则有亢甚之害。均之令人夜不安也。简按诸家顺文解释。 义难通。吴据甲乙而删改。但精字仍旧文。殆为明晰。今从之。
    不能悬其病
    吴云。不能悬其病于空。使之不我疾也。马云。悬者。绝也。按逆调论第六节。有不得 卧而息有音者。诸证尤详。但此曰不安。则不能安寝也。与彼有异。
    偃卧
    高云。正卧也。评热论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故举而复问。
    肺者脏之盖也
    痿论云。肺者。脏之长也。心之盖也。灵九针论云。五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脏六 腑之盖也。
    右脉沉而紧左脉浮而迟
    马云。此当见于两尺也。吴张同。简按本经无寸关尺之说。此特言左右尔。 必非两尺之谓也。
    不然
    马吴张并仍甲乙。然。作知。志高从旧文释之。故属强解。
    此逆四时
    志云。脉合四时。故冬诊之。左右脉皆当沉紧。今左脉反浮而迟。是逆四时之气矣。
    病在肾颇关在肺
    吴云。关。关系也。志云。肾主冬气。而又反浮在左。故当主病在肾。颇关涉于 肺。当为腰痛之病。简按甲乙。无关字。奇病论云。其盛在胃。颇在肺。句法正同。
    肾为腰痛之病也
    甲乙。无肾字。
    颈痈
    痈疽篇云。发于颈者。名曰夭疽。其痈大而赤黑。不急治。则热气下入渊腋。前伤任脉。内 薰肝肺。十余日而死矣。
    其真安在
    吴云。真。正治之法也。简按当仍甲乙作其治。
    异等
    志云。等。类也。高云。颈痈之名虽同。而在气 在血。则异类也。
    痈气之息
    马云。以小针开除。而去病者。正以痈间有气顿息。不至甚也。吴。息。改。云。。 腐肉也。针。铍针也。所以去针肉。张云。息。止也。痈有气结。而留止不散者。治宜甲针以开除其气。气行 则痈愈矣。高云。颈痈。而气之止息者。其病在气。宜以针开通其气。而除去之。此气息成痈。而有针刺之真 法也。颈痈而气盛血聚者。其病在血。宜石刺出血而泻之。此血聚成痈。而有石刺之真法也。此所以同病异治。 而皆已也。简按说文。。寄肉也。徐锴曰。息者。身外生之也。故古谓赊赁生举钱。为息钱。旋生土为息壤 也。方言。作KT。王释为死肉。吴则为腐肉。无所考据。张注允当。今从之。
    同病异治也
    吴。此下。补肤顽内陷者。宜灸以引之十字。云。以上文有其问。故僭补之。张兆璜云。 陷下者。又宜灸。始言针灸。而后止言针石者。盖此篇。论五脏之相传。而肾脏之气。已传于肝。故止宜针宜 石。设或有回陷于肾者。又常灸之。此虽不明言。盖欲人意会。读者宜潜心参究。不可轻忽一字。简按吴补固 僭矣。而张注亦凿。俱不可从。
    狂
    灵癫狂篇云。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智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通评 虚实论云。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千金方云。狂风骂詈。挝斫人。名热阳风。即怒狂也。
    暴折而难决
    马云。此人者。因猝暴之顷。有所挫折。而事有难决。志不得伸。吴云。暴折而抑之。 不得剖决。志云。决。流行也。高云。决。散也。简按吴注为是。
    阳明者常动
    马云。灵动输篇。言是阳明独动不休。故凡冲阳。(即跗阳)地仓。大迎。下关。人 迎。气冲之类。皆有动 脉不止。而冲阳为尤甚。
    巨阳少阳不动
    吴云。巨阳。有委中。昆仑。少阳。有悬钟。听会。其脉皆不甚动。于其不甚动者。 反动大疾。此阳厥善怒。而狂之候也。
    动大疾
    马云。大。当作长。简按非也。
    夫食入于阴
    张云。五味入口。而化于脾。食入于阴也。藏于胃以养五脏气长气于阳也。
    生铁洛
    张云。即炉冶间锤落之铁屑也。其属金。其气寒而重。最能坠热开结。平木火之邪。故可 以下气疾。除怒狂也。凡药中用铁精。铁华粉。针砂。铁锈水之类。皆同此意。简按本草经。作铁落。唐本注 云。落。是铁皮滋液。黑于余铁。陶谓可以染皂。云是铁浆。误矣。苏颂图经云。铁落者。锻家烧铁赤沸。砧 上打落细皮屑。俗呼为铁花。是也。初炼去矿。用以铸器物者。为生铁。再三销拍。可以作者。为铁。 亦谓之熟铁。此说是也。别录云。铁落。一名铁液。故王云。为铁浆非。是生铁液也。高云。洛。烙同。烙饮 者。转赤为乌也。赤而乌。可以平巨阳之气。迂谬尤甚。圣济总录云。铁落。染皂铁浆。是。上一味。每服重 汤内温一盏饮之。食后。此不读王注及唐本。乃袭陶谬也。
    为饮
    张云用水研浸。可以为饮。简按唐本注云。诸铁疗病。并不入丸散。皆煮取浆用之。此云为 饮。亦煮取浆者与。
    下气疾也
    吴云。寒而镇重。故下气速。气下则不厥逆矣。志云。铁乃乌金。能伐肝木。故下肝气 之疾速也。李时珍云。阳气怫郁。而不得疏越。少阳胆木。挟三焦少阳相火。巨阳阴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 其巨阳少阳之动脉。可诊之也。夺其食。不使胃火复助其邪也。饮以生铁落。金以制 木也。木平则火降。故曰下气疾速气即火也。简按列子汤问。吴楚之国。有大木焉。其名为。(音柚)碧树 而冬生。实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愤厥之疾。张湛注云。气疾也。梁书姚察传。自免忧后。因加气疾。盖愤 厥。乃阳厥之类。而气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癫眩。惊悸痫。心神不定之证。宜概称气疾焉。若以疾训速。或 为效验疾速之义。或为逆气疾速之谓。乖谬亦甚。
    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
    张云。泽泻。味甘淡。性微寒。能渗利湿热。白术。味甘苦气温。能补中燥 湿止汗。麋衔。即薇衔。一名无心草。南人呼为吴风草。味苦平微寒。主治风湿。十分者。倍之也。五分者。 减半也。简按苏颂云。凡古方云术者。乃白术也。此方。圣济。名泽泻汤。三因。名麋衔汤。并用白术。马云。 术。即苍术非也。麋衔。本经作薇衔。一名麋衔。唐本注云。一名鹿衔草。言鹿有疾。衔此草瘥。陈嘉谟云。 麋鹿有疾。衔此草瘥。素问之名。因此出。时珍云。据苏说。则薇衔麋衔。当作鹿衔也。此说误。麋鹿一类。 不必改作鹿。刘HT采天名精。活。遂有活鹿草之名。麋。果鹿之误乎。活鹿草。当作活草也。圣济。十分 作二两半。五分作一两一分。陶氏序录云。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 为一两。然则四分为一两者。六朝以降之事。而此经云分者。非分两之分。总录误尔。三因。十分。作一两。 五分作半两。乃与张注符矣。
    合以三指撮
    吴云。合。修合也。三指撮。言如三指宽一撮也。简按陶序例。一撮者。四刀圭也。 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此云三指撮者。乃一方寸匕余也。张云。合以三指。用三指撮合。 以约其数。而为煎剂也。 考经文。此谓散药。张注谬尔。圣济云。上三味。捣罗为散。每服二钱匕。沸汤调。食后服。三因亦云。上为 末。每服二钱。酒饮任调下。食前服。
    为后饭
    马云。药在饭后也。误。
    所谓深之细者
    高。以下二十四字。移于前颈痈之下。上经者以下六十九字。移于前在阴阳奇恒中之 下。而为之注释。率属牵强。不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