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内有八正虚邪之当避。针法神明之当知。此篇大义。出自灵枢官能篇。吴云。神明。谓日之寒温。 月之虚盈。时之浮沉。皆神明所宰。用针当审趋避也。高云。合人形于天地四时。阴阳虚实。以为用针之法。 神乎神。独悟独明。故曰八正神明也。
    用针之服
    简按诗大雅。昭哉嗣服。毛传云。服。事也。王注本此。官能篇云。用针之服。必有法 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避虚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
    八正之气
    马云。八正者。八节之正气也。四立二分二至曰八正。史记律书云。律历。天所以通五 行八正之气。注。八正。谓八节之气。以应八方之风。
    卫气沉
    吴及九达。并此下。补凝则难泻。沉则难行八字。
    血气始精
    张云。精。正也。流利也。月属阴。水之精也。故潮汐之消长应月。人之形体属阴。血 脉属水。故其虚实浮沉。亦应于月。志云。精。纯至也。灵岁露篇云。月满则海水西盛。人血既积。肌肉充。 皮肤致。毛发坚。腠理。烟垢着。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气血虚。其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 腠理开。毛发残。理薄。烟垢落。
    移光定位
    吴云。日移其光。气易其舍。宜因时定位。张云。日月之光移。则岁时之位定。高云。 移光。去阴晦而光明也。定位。日月中天。而位定也。
    故日月生而泻
    张云。日。当作曰。吴。志高。并作曰。 简按移精变气王注。引此文。作故曰。知是作日者。传抄之讹。
    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吴云。星。谓二十八宿。辰。躔度之次也。制。裁也。所以裁度日月之 行。次于某宿某度也。志云。岐伯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周天二十八宿。而一 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出卫气行篇)盖日月经天。有南 陆北陆之行。有朔望虚盈之度。故星辰者。所以纪日月之行。而人之营卫。亦有阴阳虚实之应也。
    八风之虚邪
    马云。九宫八风篇云。八风从其虚之邪来。乃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两实一虚。 则为淋露寒热。(三虚谓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见岁露篇。)
    春秋冬夏之气所在
    吴云。所在。如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五月六月。人气在 头。七月八月。人气在肺。九月十月。人气在心。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肾。经中言气之所在。不能尽同。此 其一也。张取王吴两说。
    而避之勿犯也
    吴删而字也字。马云。当避之而勿犯。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熊本。忌下句。盖根据王注。诸本无句。
    先知针经
    马云。针经者。灵枢也。第一篇九针十二原中。有先立针经一语。后世皇甫士安。易灵枢 以针经之名。此以下历解针经之辞也。简按以下历解官能篇第三节之语。凡九释。颇似韩非解老篇。盖古注释 之文如此。
    观其冥冥
    官能篇。作窈冥。
    
    简按说文。作仿佛。曰。仿。相似也。佛。见不审也。
    虚逢风
    吴。九达。并改逢其风。简按正邪。王以为不 从虚之乡来。吴因谓八风正气之邪。若逢虚气。则与虚邪无别。故改虚作其。今考经文。正邪。即虚邪之微者。 志引刺节真邪论正气释之。恐非是。(刺节真邪云。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
    萌牙
    官能篇。作萌芽。马吴并同。张云。救其萌牙。治之早也。
    泻必用方
    官能篇云。泻必用员。切而转之。其气乃行云云。与此相反。马云。其辞虽不同。大义则 两相通。
    补必用员
    马本。员。作圆。注云。圆者。正以物之圆者。可行可移。张云。员。员活也。行者。行 其气。移者。导其滞。凡正气不足。则营卫不行。血气留滞。故必用员。以行之补之。简按官能篇云。补必用 方。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此篇方字在语中。非下针方正之 义。乃与圆字用法异。
    排针
    吴云。排。谓经气既至。则内其针。如排拥而入也。张云。排。除去也。志云。排。推也。候 其吸。而推运其针。高云。排。转也。
    若风吹云
    灵九针十二原云。刺之道。气至而有效。若风吹云。明乎若见苍天。
    九针之论不必存也
    马云。九针之论。涉于形迹。特鱼兔之筌蹄也。乌足存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