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此篇言阴阳。与常论不同。自是一家议论。故曰别论。简按有五脏别论。经脉别论。吴义为长。 马云。据篇中有别于阳者。知病处也等语。则别当彼劣切。非也。
    四经十二从
    马云。四经者。肝心肺肾为四经。而不言脾者。寄旺于四经之中也。十二从者。手有 三阴三阳。足有三阴三阳。而十二经脉之行。相顺而不悖也。吴云。十二从。十二支也。十二支不复主事。但 从顺于四经。故曰十二从也。张云。从者。即手之三阴。从脏走手等义。简按四经虽无明据。当从王注。如十 二从。则从王吴之义。为十二辰十二支。则至人有二字而穷矣。若根据马张之说。而为三阴三阳。则至下文云应 十二脉而穷矣。宜置于阙如之例。
    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高云。凡阳有五。肝心脾肺肾。皆有和平之阳脉也。五五二十五阳者。肝 脉应春。心脉应夏。脾脉应长夏。肺脉应秋。肾脉应冬。春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弦之胃脉。夏时。 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钩之胃脉。长夏。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缓之胃脉。秋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 皆有微毛之胃脉。冬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石之胃脉。是五五二十五阳。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
    志云。所谓二十五阳者。乃胃脘所生之阳气也。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 谷之精气。以资养五脏者也。四时五脏之脉。皆得微和之胃气。故为二十五 阳也。简按王注。为人迎之气。误。
    别于阳者知病处也
    吴云。言能别于阳和之脉。则一部不和。便知其部有病。是能知乎病处也。
    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吴云。别真脏之阴脉者。则知其死于克贼。持于相生。如肝病真阴脉见。死于 庚辛。心病真阴脉见。死于壬癸。下文。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之类。皆是也。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
    张云。三阳在头。指人迎也。三阴在手。指气口也。太阴阳明论曰。阳明者。表 也。为之行气于三阳。盖三阳之气。以阳明胃气为本。而阳明动脉曰人迎。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故曰三阳在 头。又曰。足太阴者。三阴也。为之行气于三阴。盖三阴之气。以太阴脾气为本。然脾脉本非气口。何云在手。 如五脏别论曰。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而变见于气口。气口亦太阴也。故曰三阴在手。上文以真脏 胃气言阴阳。此节以人迎气口言阴阳。简按此本于王注。更为详备。而汪心谷则以手足三阴三阳经解之。以毁 王注。其理益晦。(汪说。出古今医统内经要旨。)滑云。三阳当作二阳。谓结喉两旁人迎脉。以候足阳明胃 气。三阴谓气口。以候手太阴肺气也。胃为五脏之本。肺为百脉之宗也。此说亦有所见。故附于此。(马志高 并本于汪氏。以经脉流注解之。吴则为三部九候之义。并不明晰。)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滑云。二句申前说。或直为衍文亦可。
    所谓阴阳者
    吴云。所谓。世所谓也。意若曰此众谋之阴阳。非吾之所谓阴阳也。简按上文既云所 谓阴者真脏也。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而此亦云所谓阴阳者。故吴有此解。然考其语势。似不必然矣。
    真脉之脏脉
    滑作真脏之脉。要旨。汪氏云。真脉之脏脉者。谓真脏脉之至数。以分五脏之属也。
    肝至悬绝急
    滑云。愚谓悬绝。如悬丝之微而欲绝也。王注。如悬物之绝去。似指代脉言也。要旨。 汪氏云。至。脉之应也。悬绝。止绝也。急。劲也。张云。悬绝急者。全失和平。而弦搏异常也。志云。悬绝 者。真脏孤悬而绝。无意气之阳和也。急者肝死脉。来急益劲。如张弓弦也。简按张志之解似是。
    脾至悬绝四日死
    高云。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气不能四应。故四日死。简 按王注不及脾独死于生数之义。故取高说而补之。马论天干之五行相克。其间多有不合。宜遵王意。
    二阳之病发心脾
    张云。二阳。阳明也。为胃与大肠二经。然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此节所言。则 独重在胃耳。盖胃与心。母子也。人之情欲。本以伤心。母伤则害及其子。胃与脾。表里也。人之劳倦。本以 伤脾。脏伤则病连于腑。故凡内而伤精。外而伤形。皆能病及于胃。此二阳之病。所以发于心脾也。简按王履 云。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滑云。青田老人谓。心脾当作肺脾。下文风消脾病。 息贲者肺病。深为有理。今详经文。张注为是。
    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张云。不得隐曲。阳道病也。夫胃为水谷气血之海。主化营卫而润宗筋。如厥论 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也。痿论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冲。而阳明为之长。然则精 血下行。生化之本。惟阳明为最。今化原既病。则阳道外衰。故不得隐曲。其在女子。当为不月。亦其候也。 王氏注曰。夫肠胃发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则血不流。脾受之则味不化。然心脾何以受肠胃之病。 未免牵强。不可不察。隐曲二字。本经见者凡五。皆指阳道为言。以类察之。可得其义。吴云。俯首谓之隐。 鞠躬谓之曲。简按吴说未见明据。今从张注。要旨云。汪氏质疑注。肢体为之劲急。而不能伸曲也。吴盖本此。
    风消
    诸家皆仍王注。为枯瘦之义。独汪心谷为上消渴。风消二字。他无所考。未知孰是。今两存之。 (圣济总录。载治方。出第十三卷。)
    息贲
    马云。贲。奔同。喘息上奔痰嗽无宁。此非肺积之息贲。乃喘息而贲。张云。胃病则肺失所养。 故气息奔急。气竭于上。由精亏于下。败及五脏。故死不治。
    
    张云。足肚酸疼。曰。简按列子。心体烦。。烦郁也。与此义殊。
    索泽
    楼英云。索泽。即仲景所谓皮肤甲错也。简按诸注。皆从王义。吴独作索睾。注云。睾。音高。 索。引也。睾。肾丸也。控睾二字。内经中凡四见。或云腰脊控睾。未有单言控睾。而为病名者。则吴说不为得矣。
    颓疝
    马云。与同。简按。同。本作。诗周南。我马虺。尔雅。作虺颓。释名云。阴肿曰 。气下也。又曰。疝言诜也。诜诜然引小腹急痛也。乃经脉篇疝。脉解篇疝。五色篇阴。并同。一切 经音义云。丸颓。又作HT。阴病也。原病式云。疝。小腹控卵。肿急绞痛也。朱震亨云。疝。其形阴囊肿 缒。如升如斗。不痒不痛。是也。吴云。颓。顽也。颓疝。肾丸大而不疼。顽然不害者也。颓。坠也。今训顽。 未见所据。
    心掣
    吴云。心引而动也。张云。心动不宁。若有所引。名曰心掣。志云。心虚而掣痛。简按圣济 总录云。心火胥应而不宁。其动若掣者。乃其证也。冯兆张锦囊秘录云。古无 怔忡之名。名曰心掣者。是也。下文曰。其传为膈。志说似是。
    隔
    张云。以木乘土。脾胃受伤。乃为隔证。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脾脉微急为膈中。风论曰。胃风 之状。食饮不下。鬲塞不通。上膈篇曰。食饮入而还出者。皆隔之谓。简按王注欠详。
    惊骇
    张云。肝胃二经。皆生惊骇。如金匮真言论曰。东方通于肝。其病发惊骇。经脉篇曰。足阳明 病。闻木声则惕然而惊。
    背痛
    马云。二经之脉。胃自头以行于足。肝自足走腹。皆无与于背者。而此曰背痛。意者阴病必行 于阳也。张云。背痛者。手足阳明之筋。皆夹脊也。汪昂云。按四经皆与背无涉。而云背痛。未详。
    噫
    马云。气转也。又饱出息也。脉解篇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 上走心为噫也。口问篇。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曰噫。观此则胃心之病。宜发为噫。张云。 噫。嗳气也。(详见宣明五气篇。)
    欠
    马云。气相引也。经脉篇。胃脉为病。有数欠。宣明五气。九针论。皆曰肾为欠。今曰善欠者。 胃之病也。张云。欠。呵欠也。简按说文。欠。张口气悟也。象气从儿。上出之形。
    风厥
    张云。风厥之义不一。如本篇者。言二阳一阴发病。名曰风厥。言胃与肝也。其在评热病论者。 言太阳少阴病也。在五变篇者。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肉不坚腠理疏也。简按又见史仓公传。
    心满
    简按满。懑同。
    善气
    志云。善气者。太息也。心系急则气道约。故太息以伸出之。简按礼记。勿气。郑注。谓不鼻 息也。乃志聪之义为得矣。马吴张高并不注。
    三阳三阴发病
    志云。太阳太阴之为病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主筋。阳气虚则为偏枯。阳虚而不能养 筋。则为痿。脾属四肢。故不举也。
    痿易
    张云。痿弱不支。左右相掉易也。马云。左右变易为痿也。简按俱非也。易。是狂易之易。不 如平常也。王注是。
    鼓一阳曰钩
    志云。钩。当作弦。此论四经之脉。以应四时也。鼓。动也。一阳之气初升。故其脉如 弦之端直。以应春生之气也。高同。
    鼓阳胜急曰弦
    志云。弦。当作钩。阳气正盛。故其脉来盛去悠。如钩之急。以应夏热之气也。高同。
    鼓阳至而绝曰石
    志云。至者为阳。阳气伏藏。故脉虽鼓至而断绝。以应冬藏之气也。滑云。当作鼓。 阴至而绝。此四者。盖亦真脏脉也。简按鼓阳。作鼓阴。近是。然以四者为真脏脉。恐非。
    阴阳相过曰溜
    志云。溜。滑也。阴阳相遇。其脉则滑。长夏之时。阳气微下。阴气微上。阴阳相遇。 故脉滑也。此言人有四经。以应四时之气也。张云。阴阳相过。谓流通平顺也。脉名曰溜。其气来柔缓而和。 应脾脉也。简按志以溜为滑。本于吴注。马云。溜。作流。灵本输篇。溜于鱼际。其义主流。盖溜流古通。不 必改字。滑云。如水之溜而不收。即下文关格之类。非。又按鼓一阳以下二十九字。与上下文。不相顺接。是 它篇错简在此尔。
    起则熏肺使人喘鸣
    张云。此兼表里。以言阴阳之害也。 表里不和。则或为脏病。阴争于内也。或为经病。阳扰于外也。魄汗未藏者。表不固也。四逆而起者。阳内竭 也。其至正不胜邪。则上熏及肺。今人气喘声鸣。此以营卫下竭。孤阳上浮。其不能免矣。
    阴之所生和本曰和
    吴本。上和字下句。注意与王同。张云。阴者。五脏之真阴也。阴之所以生者。 以脏气和。脏气之和。以阴阳之和也。不和则为争为扰。为刚为淖。而病由兴矣。志云。阴之所生之阳脉。与 所本之阴脉。相和而始。名曰和。高云。独阳不生。独阴不长。阴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阴之所以能生万物者。 以阴和而复。本于阳和也。简按此二句。旨义尤幽深。不能辄领会。故举数说尔。
    淖则刚柔不和
    吴云。此言偏阴之害。淖。谓阴气太过。而潦淖也。张云。淖。谓寒湿妄行。阴气胜 也。简按行针篇。血气淖泽滑利。春秋繁露。夫物愈淖。而愈易变动摇荡也。淮南原道训。甚淖而。注。。 亦淖也。粥多沉者。曰。淖。广韵。奴教切。说文。泥也。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濡甚曰淖。吴张为阴气有 余之义。为是。志高并云。淖。和也。误。本经释音。淖。音淘。水朝宗于海。此以淖为HT。HT即俗作潮。亦误。
    不过四日而死
    简按马张根据新校正之说。死。作已。是。志高仍原文云。以阳脏相生而传。故不过四 日之偶数而死。以阴脏相克而传。故不过三日之奇数而死也。以三四奇偶之数。固然死者。犹云生阳。其义不通。
    辟阴
    简按王注辟并。乃辟读为僻。僻。偏也。而上辟水升之解未允。张云。辟。放辟也。土本制水。 而水反侮脾。水无所畏。是谓辟阴。此说似是。马云。乘所不胜。阴以侮阴。谓之辟阴。吴云。辟。邪辟也。 肾为水。脾为土。土胜水为正。今肾水反侮于脾。不得其正。故曰辟阴。此解亦未允。
    结阳者肿四肢
    马云。结者。气血不疏畅也。吴云。阳。手足六阳也。其脉行于四肢之表。若有结邪。 则四肢脉气壅滞。故肿。圣济总录云。夫热胜则肿。而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结于外。不得行于阴。则邪热菀于 四肢。故其证为肿。况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以其气留。故为肿也。(犀角汤。犀角。 玄参。连翘。柴胡。升麻。木通。沉香。射干。甘草。芒硝。麦门冬。上水煎。)
    结阴者便血一升
    马云。营气属阴。营气化血。以奉生身。惟阴经既结。则血必瘀蓄。而初结则一升。 再结则二升。三结则三升。结以渐而加。则血以渐而多矣。圣济总录云。夫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 则血留之。结阴之病。以阴气内结。不得外行。血无所禀。渗入肠间。故便血也。(地榆汤。地榆。甘草。缩 砂仁。水煎。)
    阴阳结斜
    马云。斜。邪同。灵动输篇。有少阴之大络。循阴股内廉。邪入中。则古盖斜邪通用。 志云。结斜者。偏结于阴阳之间也。简按志注非。吴张高并同马义。
    石水
    马云。阴气多而阳气少。即阴盛阳虚也。则阳不能入之阴。而内之所聚者。为石水。灵邪气脏 腑病形篇云。肾脉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张云。石水。沉坚在下。简按 金匮要略云。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尤怡注。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 沉而不喘。张氏医通云。越脾加术汤发之。
    消
    马云。按此篇止谓消。至脉要精微论。有瘅成为消中。奇病论。有转为消渴。灵邪气脏腑病形 篇。本经通评虚 实论。皆曰消瘅。气厥论。有肺消膈消。种种不同。其间各有所指。
    隔
    马云。俗亦谓之干隔。简按上文王注。隔塞不便。而此亦云。隔塞而不便泻。则似云便闭之证。 志高作膈。
    水
    马云。平人气象论。颈脉动喘疾咳。曰水。目裹微肿。如卧蚕起之状。曰水。又曰。足胫肿曰水。 灵水胀篇。水始起也。目裹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又宣明五气论。灵九针论。皆曰。下焦溢为水。此皆本篇所 谓水也。
    喉痹
    张云。痹者。闭也。简按春秋繁露云。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痹。痹者。闭也。本出于中藏经。
    阴搏阳别
    吴云。此以下论脉也。简按王注以阴阳为尺寸。诸家皆从之。而高特云。言阴气过盛。搏 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此不以脉候而解者。盖以经文无脉字也。脉分尺寸。乎难经。而灵素所无。 故以阴阳为尺寸者。其无稽尤甚。然征之于后世。有与王注符者。儒门事亲。载胡王之妻。病脐下积块。呕食 面黄。肌瘦而不月。或谓之干血气。治之无效。戴人见之曰。孕也。其人不信。再三求治于戴人。与之平药。 以应其意。终不肯下毒药。后月到果胎也。人问何以别之。戴人曰。尺脉洪大也。素问阴阳别论。所谓阴搏阳 别之脉。试之于今。往往有验。王义虽与经旨相左。实不可废焉。(李云。言阴脉搏动。与阳脉迥别也。阴阳 二字。所包者广。以左右言。则左为阳。右为阴。以部位言。则寸为阳。尺为阴。以九候言。则浮为阳。沉为 阴。旧说。以尺脉洪实为阴。与寸阳脉迥别。似矣。然则手少阴脉动甚。亦在寸也。何取于阳别之旨乎。故必 会通诸种阴阳。而后可决也。○三因方云。搏者。近也。阴脉逼近于下。阳脉别出于上。阴中见阳。乃知阳施 阴化。法当有子也。简按妇人良方。亦与此说同。似未妥。)
    肠辟
    简按王为开肠洞泄之义。拘矣。马吴诸家。并从新校正作。吴云。阴阳。指尺寸而言。虚。 谓脉来浮而无 根也。肠。后泄血沫也。是。
    阳加于阴谓之汗
    张云。阳。言脉体。阴。言脉位。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阴气泄矣。故阴脉多阳 者多汗。
    阳虚阴搏
    诸本。作阴虚阳搏。是。当改。
    夕时死
    吴云。水火俱搏。谓之阴阳争。夕时。不阴不阳。邪争之会也。故死。
    平旦死
    宋本。马本。无平旦二字。赵府本。熊本。吴张本。并有之。张云。平旦者。木火王极。而 邪更甚。故死。
    三日死
    张云。三阳。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搏旦 鼓。阳邪之盛极也。
    三阴三阳俱搏
    吴云。三阴。脾及肺也。三阳。小肠及膀胱也。四经皆无阳和之气。故脉来俱见急搏。
    心腹满发尽
    吴云。心病于上。脾病于中。小肠膀胱病于下。故今心腹皆满尽极也。发尽胀满之极也。 简按志作心满腹发尽。非。
    隐曲不利
    简按高释上文云。不得为房帏之隐曲也。而至此章则云。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 有所隐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不得隐曲不同也。未知何义。如王注。亦于上文。则以隐蔽委曲释 之。于此章则云。便泻也。如张注则云。阴道不利也。盖推张之意。凡下焦运化之用。总谓之隐曲。然则二便 通利。亦在其中欤。王注风论。与前节同。
    五日死
    吴云。五为土数。万物所归。今四经俱病。三焦俱伤。故不能逃乎五日也。
    其病温
    高云。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阳亢津竭。故死不治。病温二字。熊本。吴本。作气 滥。吴云。口气臭 败。则清阳已绝。简按字书。滥。溢也。故以气滥为口臭。甚奇。
    不过十日死
    马云。十日者。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止九日。而十则九日之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