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五常政大论》帝曰∶气始而生化,气散而有形,气布而蕃育,气终而象变,其致一也。然五味所资, 生化有薄浓,成熟有少多,始终不同,其故何也?岐伯曰∶地气制之也,非天不生,而地不长也。寒热燥湿, 不同其化也。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谷苍丹;阳明在泉,湿毒不生,其味酸,其气湿, 其治辛苦甘,其谷丹素;太阳在泉,热毒不生,其味苦,其治淡咸,其谷;厥阴在泉,清毒不生,其味甘, 其治酸苦,其谷苍赤,其气专,其味正;少阴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辛苦甘,其谷白丹;太阴在泉, 燥毒不生,其味咸,其气热,其治甘咸,其谷。化淳则咸守,气专则辛化而俱治。 阳化气,阴成形,故万物由天气而生,地气而成者也。五味之浓薄,成熟之多少不同者,由地制之,以地 为阴,味为阴也。其气之寒热燥湿,变化不同,故味之浓薄成熟有异,而气化和平,则性味纯良,气化乖戾, 则性味毒厉,凡物皆然,不独五谷药石也。少阳在泉者,相火之气在地下也,故寒毒不生,其所生之味辛,其 治病之味宜苦酸,其所成谷色苍丹也;阳明为燥金, 故湿毒不生;太阳为寒水,故热毒不生;厥阴为风木,主春温之气,故清毒不生,清者,秋凉之气也;少阴为 君火,故寒毒不生;太阴为湿土,故燥毒不生。此明三阴三阳变化寒热燥湿之气而成味以治病,其谷色各有不 同也。 故曰∶补上下者从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故曰∶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 能毒者以浓药,不胜毒者以薄药。此之谓也。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 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故消之削之,吐 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 此明气味补养治病之道也。身半以上,为司天之气所主;身半以下,为在泉之气所主。补者,因其不足而 助之也;治者,因其偏胜而平之也。故补者从其气,如火不足,以温热气味从而助之;治者逆其气,如火有余, 以寒凉气味逆制之。随其寒热之盛衰,或补或泻,而调之使平也。审其上下内外而取之,以求其过之所在。如 禀强而能受毒者,则用浓重之品,不胜者,用轻薄之品,当因宜而施也。气反者,如上为阳,应热盛而反寒盛, 下为阴,应寒盛而反热盛,此阴阳乖戾不和,故上病当治下以和上,下病当治上以和下,假如虚热上浮,而用 下部引火归源之药,阳气下陷,而用上部升提阳气之药;其病在中,取之旁者,用气味横行之药,而不升降者 也。治热用寒药,寒性凝滞,故当温而行之,藉温气以行寒性,不致停留也;治寒用热药,热性刚暴,故当凉 而行之,藉凉气以消暴性,不致格逆也;治温用清,清者力弱,故当冷而行之,以消温气也;治清用温,温亦 力弱,故当热而行之,以消清气也。盖寒热力猛,温清皆轻薄也。此以气味之浓薄,而用之又有寒热温凉之分, 乃为法中之法也。故凡 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不论病之新久,皆当同用变化随宜之活法,不可略有拘执也。 帝曰∶病在中而不实不坚,且聚且散,奈何?岐伯曰∶无积者,求其藏,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 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可使毕已。 不实不坚,且聚且散,无形之气郁也。并无有形之积者,由脏虚而气不足,故不通畅,当补其虚。药祛其 病,食随补之。或郁在表,以药水渍之,而和其中外,可使毕已也。 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 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 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夭殃;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命。 不论药之有毒无毒,固宜照常制方法,如奇偶之类,而治病当分别其毒之微甚及无毒者,皆不可过用,以 谷肉果菜调养,以尽其余病。如药太过,则反伤其正也。倘病未尽,再用前法以治之。而必先审岁气,如司天 在泉,胜气复气,如上所云∶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之类,又如冬至后得甲子,少阳旺,次太阳旺之类,皆当顺 气化以治,勿伐其天和之气也。故勿助其旺,而使盛盛,勿泻其衰,而使虚虚,以遗人夭殃;无致其邪,无失 其正,而绝人长命也。 帝曰∶其久病者,有气从不康,病去而瘠,奈何?岐伯曰∶化不可代,时不可违。夫经络已通,血气以 从,复其不足,与众齐同,养之和之,静以待时,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命曰圣王。故 大要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此之谓也。 此言久病伤其元气,病虽去乃疲瘠而不康健者,未能治之速愈也。盖气化流行,非人力所能代,时序分布, 非人事所可违,其经络已通,而血气流行已从其旧,是病去而本气不足也。要复其本气,与众人齐同者,须养之 和之,善为调理,静以待时,谨慎保守其元气,无使倾失而改移,则其形体乃彰,彰者,盛也。以气为体之充, 如是而生气以长,其体自康,此圣王之教也。故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