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阴乔,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三《热病》篇。自目外决至末, 见《灵枢》卷五第二十二《癫狂》篇。又自篇首至末,见《甲乙经》卷十二第四。 目中赤痛,从内始,取之阴乔。(目内,阴乔脉也,故取所主之输也。平按∶ 乔《灵枢》、《甲乙》作跷。)目外决于面者,为兑;在内近鼻者,上为外,下 为内。(人之目有三∶外决为兑,内角上为外,下为内。准《明堂》兑为 外,近鼻者为内也。平按∶《灵枢》兑作锐,近鼻者下有为内三字。注准《明堂》 袁刻作唯《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