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 以应六律。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 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 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难也。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 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此论十二经脉。十五大络之外。而又有经别也。五位。五方之定位。六律建阴阳者。创建六阴 六阳以合诸经。诸经者。十二经脉。十二大络。十二经别也。六律分立阴阳。是以合天之十二月。 十二节。十二时。合地之十二经水。人之十二经脉。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也。夫六脏脉属脏络 腑。六腑脉属腑络脏。此荣血之流行于十二经脉之中。然经脉之外。又有大络。大络之外。又有经别。 是以粗工为易。而上工之所难也。离合者。谓三阳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阴。三阴之经。别离本 经而合于三阳。此即缪刺篇所当巨刺之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 经。非络脉也。按、上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有别络。此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 之外。而又有别经。此人之所以生此阴阳血气。病之所以成是动所生。及大络 之奇病。经别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经刺缪刺巨刺也。所生之经络多歧。所成之病证各别。所治 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难也。尚御公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 气也。主内。本篇以六腑应六律。以合阴阳诸经。盖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经脉。故曰五脏 六腑之所以应天道。朱永年曰。五营运论云。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是五 脏之外合于皮肉筋骨也。本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是 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于皮肉筋骨也。五脏六腑。雌雄相合。离合之道。通变无穷。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布气真灵。总统坤元。盖太始太虚者。乃空玄无极之境。 由无极而生太极。太极而分两仪。人虽本天地所生。而统归于天道。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 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至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 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此足太阳与足少阴为一合也。正者。谓经脉之外。别有正经。非支络也。足太阳之正。从经脉 而别入于中。其一道者。经别之又分两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肠之魄门。别入于肛者。别从 肛门而入属于膀胱。散之肾。复循脊膂上行。当心而散。其直行者。从背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 阳之经脉。此为一经别也。盖从经而别行。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故名经别。谓经脉之别经也。足少 阴之正。至中。别走于太阳之部分。而与太阳之正相合。上行至肾。当脊之十四椎处。外出而属 于带脉。其直行者。从肾上系舌本。复出于项。与太阳上出于项之 经。正相合于项间。以为一合也。阴阳离合论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谓阳乃阴与之正。而阴为之主。阳本于阴之所生。故 曰成以诸阴之别。谓三阳之经正。合于三阴。以成手足三阴之经别。此三阳乃归于三阴之正。故曰 皆为正也。是以三阳之别。外合于三阴之经。而内合于五脏。三阴之别。只合三阳之经。而不合于 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经脉之荣气流行。六阴脉属脏络腑。六阳脉属腑络脏。本篇三阴之经别。 上至肾属心走肺。而皆不络于六腑。又如足太阳之脉。循膂络肾。膀胱之经别。则别入于肛。属膀 胱。散之肾。足少阴肾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经别至中。别走太阳而上至肾。又出属带脉。而 复出于项。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出络心系。下膈络小肠。其经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而经别下渊液三寸。入胸中。别属三焦。 手太阴肺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其经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 太阳。此经脉与经别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马氏以正为正经。宜经脉篇之直行者相合。别者为络。 宜与经脉篇之其支者其别者相合。噫。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头绪纷纭。不易疏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 咽。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目外。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 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按、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循头面而下行于足跗。少阳之别。绕髀上行。至目锐。而合 于少阳之经。是经脉与经别。交相逆顺而行者也。足厥阴之正。别行于跗上。上至毛际。而合少阳。 与少阳之别。合而偕行。此为 二合也。尚御公曰。与阳俱行。谓三阴之别。合于三阳之别俱行。而阳别成诸阴之别矣。故曰成 以诸阴之别。诸、语助辞。 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额颅。还系目系。 合于阳明也。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股内为髀。伏兔后为髀关。足阳明之正。从足跗而上至髀。从腹胸而上行头面。合手阳明之经 脉于目下承泣四白之间。盖亦与经脉相逆顺而行也。足太阴之正。别经脉而走阳明之髀分。与阳明 之正。相合而偕行。上结于喉。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 心。上走喉咙。出于面。合目内。此为四合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于人也。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 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 者为阳。手太阳之正指地者。谓手之太阳。下合于足太阳也。盖在脏腑十二经脉。有手足之分。论 阴阳二气。只有三阴三阳。而无分手与足矣。故六腑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是以手少阴之正。 上出于面。亦与足太阳相合于目内之睛明。水火上下之相交也。夫手太阳少阴。皆属于火。天一 生水。地二生火。火上水下。阴阳互交。故手太阳指地而下交于足。手少阴上行而合于膀胱之经。 论天地水火。有上下之相交。归于先天。合为一气。故人之脏腑经脉。所以应天道也。 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别下渊液三寸。 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少阳、初阳也。从阴而生。自下而上。故曰手少阳之正者。谓手合于足也。曰指天者。谓足 合于手也。论少阳心主二经。则为六合。论阴阳之气。只三合矣。巅乃督脉之会。督脉应天道之 环转一周。故从巅而别下入缺盆。走三焦而散于胸中也。渊液。胆经穴。在腋下三寸。手心主之正。 别经脉而下行于渊液之分。下渊液三寸。以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上出耳后。合少阳经别 于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循膺乳。别于肩。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上循喉咙。入缺盆。合于阳 明也。手太阴之正。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此六 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之经脉。循膺乳间而别行。上于肩。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复上循 喉咙。出缺盆。而与手阳明之经脉相合也。手太阴之正。别经脉于天府云门之际。入渊液之分。行 太阴之前。入走肺。于当心处散之太阳。复上出缺盆。循喉咙。与少阳之正相合。此为六合也。夫 阴阳六合。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复散之太阳。盖亦周而复始也。尚御公曰。肺主天。膀胱 为水府。肺者。太阴也。皆积水也。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周而复始。应天道之司天在泉。 六气环转之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