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甘,温。主腹中邪气,去三虫、蛇螫、蛊毒、鬼注、伏尸。生山谷(旧在《唐本》退 中)。 《名医》曰∶生永昌。 案∶陶弘景云∶方家,从来无用此者。古今诸医及药家,子不复识。又,一名熊子,不 知其形何类也。掌禹锡云∶树,似杉;子,如槟榔。《本经》虫部云∶彼子,芝注云∶彼字 合从木。《尔雅》云∶彼,一名。 三品,合三百六十五种,法三百六十度,一度应一日,以成一岁(倍其数,合七百三十 名也)。 掌禹锡曰∶本草例,《神农本经》以朱书,《名医别录》以墨书。《神农》药三百六十五 种,今此言倍其数,合七百三十名,是并《名医别录》副品而言也。则此下节《别录》之文 也,当作墨书矣。盖传定浸久,朱墨错乱之所致耳。 案∶禹锡说,是也,改为细字。 药有君、臣、佐、使,以相宣摄合和宜。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三臣 ,九佐、使也。 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茎花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 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精,合和时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 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阴干曝干,采 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 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 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 欲疗病,先察其原,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 。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疗寒,以热药;疗热,以寒药;饮食不消,以吐下药;鬼注蛊毒,以毒药;痈肿创瘤, 以创药;风湿,以风湿药。各随其所宜。 病在胸膈以上者,先食,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四肢血脉者, 宜空腹而在旦;病在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夫大病之主,有中风伤寒,寒热温疟,中恶霍乱,大腹水肿,肠下利,大小便不通; 贲肫上气,咳逆呕吐;黄疽消渴,留饮癖食,坚积症瘕,惊邪痫;鬼注喉痹、齿痛, 耳聋目盲;金创折,痈肿恶创,痔瘿瘤;男子五劳七伤,虚乏羸瘦;女子带下崩中,血 闭阴蚀;虫蛇蛊毒所伤。此大略宗兆。其间变动枝叶,各宜依端绪以取之。 上药,令人身安命延,升天神仙,遨游上下,役使万灵,体生毛羽,行厨立至(《抱朴 子·内篇》引《神农经》,据《太平御览》校)。 中药,养性;下药,除病。能令毒虫不加,猛兽不犯,恶气不行,众妖并辟(《抱朴子 ·内篇》引《神农经》)。 太一子曰∶凡药,上者,养命;中者,养性;下者,养病(《艺文类聚》引《本草经》)。 太一子曰∶凡药,上者,养命;中药,养性;下药,养病。神农乃作赭鞭、钩(尺制 切)。从六阴阳,与太乙外(巡字)五岳四渎,土地所生草石,骨肉心灰,皮,毛羽,万千 类 ,皆鞭问之,得其所能治主,当其五味,一日(一字旧误作百)七十毒(《太平御览》引《本 草经》)。 神农稽首再拜,问于太乙子曰∶曾闻之时寿过百岁,而徂落之咎,独何气使然也?太乙 子曰∶天有九门,中道最良。神农乃从其尝药,以拯救人命。(《太平御览》引《神农本草 》)。 按∶此诸条,与今《本经》卷上文略相似,诸书所引,较《本经》文多。又云是太一子 说,今无者,疑后节之。其云赭鞭、钩,当是煮辨、候制之假音,鞭问之,即辨问之。无 怪说也。 药物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者,即杀人。一曰钩吻(卢氏曰∶阴地黄精,不相连,根 苗独生者,是也),二曰鸱(状如雌鸡,生山中),三曰阴命(赤色,着木县其子,生海中), 四曰内童(状如鹅,亦生海中),五曰鸩羽(如雀,墨头赤喙),六曰(生海中,雄曰, 雌 曰也。《博物志》引《神农经》)。 药种有五物∶一曰野狼毒,占斯解之;二曰巴头,藿汁解之;三曰黎,卢汤解之;四曰天 雄、乌头,大豆解之;五曰班茅,戎盐解之。毒菜害小儿,乳汁解,先食饮二升(《博物志》 引《神农经》)。 五芝及饵丹砂、玉札、曾青、雄黄、雌黄、云母、太乙禹余粮,各可单服之,皆令人飞 行、长生(《抱朴子·内篇》引《神农四经》)。 春夏为阳,秋冬为阴(《文选》注引《神农本草》)。 春为阳,阳温,生万物(同上)。 黄精与术,饵之却粒;或遇凶年,可以绝粒。谓之米脯(《太平御览》引《抱朴子》、《神 农经》)。 五味,养精神,强魂魄。五石,养髓,肌肉肥泽。诸药,其味酸者,补肝、养心,除肾 病;其味苦者,补心、养脾,除肝病;其味甘者,补肺、养脾,除心病;其味辛者,补肺、 养肾,除脾病;其味咸者,补肺,除肝病。故五味,应五行;四体,应四时。夫人性生于四 时,然后命于五行,以一补身,不死命神。以母养子,长生延年;以子守母,除病究年(《太 平御览》引《养生要略》、《神农经》)。 案∶此诸条,当是玉石、草木三品前总论,而后人节去。